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2

162.记事四: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引发,即若没有主的引领,人能否明白圣言中有关神学教义问题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争论的焦点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认为,应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认为,直接靠近父神也能看到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首先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岂不是傲慢、鲁莽、粗暴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属世之光通过圣言明白教义的真理,不过,这个观点被弃绝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段经文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对于读给他们的这段圣言经文,他们声称有些事是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无法做到这一点。而直接靠近主的那一方却能看到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告知其他人。
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就在这时,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这一教义的人,和启示录(9:1-11)所描述的那种人一模一样。他们声称,他们能通过圣言在清晰的光中看见: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他们被问及:“你们凭的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凭对父神的信。”但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能在光中看见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处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证明给他们: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的源头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称光为光,称暗为暗。然而,这表明他们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无非是他们的欲望之火所产生的思想活动,和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欲望而看似蜡烛。听到这话,他们气愤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象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的深渊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告诉他们: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叫我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结果那里起了骚乱。他们说:“我们祷告神让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证明,我们拥有很多教义真理,连大天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被恩准了。于是他们便上来,人数有三百之多。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著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秘密。通过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现在我们仍能在我们的小牢房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拜访你们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你们断言,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刻思考我们的秘密时,我们的光芒便从那个源头而来。因此,我们会向你们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归给自己的人本身就不义和不敬,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道德之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之善,本为善的一切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功利的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要行善事,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诸如信之类的事物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是照着自己的信来生活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从圣言拥有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真理,但被你们歪曲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会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天上的光直接倾泻在那里;中间还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某个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离远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这张纸忽然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光突然消失了,这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烟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那纸便燃烧起来,并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而且你们的手指也会被烧掉。”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告诉他们:“你们现在看见了,被你们滥用来证明你们有关称义秘密的真理本身确实是真理,但在你们手里,却被歪曲了。”然后,他们举目望天,天向他们显如血,接着又像幽暗。在天使灵眼里,这些人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角鸮。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边传来,对他们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排成天堂图案的宝石环绕着它。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亮光从中闪耀出来;同时宝石还会在圣言上面及周围产生彩虹的形像。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及周围出现的彩虹就带有红色背景;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蓝色背景;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白色背景;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的景象。这时,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称义的主要撰写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除了信之外,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圣灵更新、重生和神圣化。我还教导,信并非单独存在,即脱离善行存在,犹如不结果的好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也批评那些声称无需善行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信条中;然而,我能清楚证明,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只听见巨大的爆炸声和撞击声,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高举从信所发出的仁爱的好行为,但他所指的不过是政治社会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绝不是为了救赎。他还以为圣灵的某些隐藏行为是存在的,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当他处于信的状态时,这些行为就在他的信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一起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同意: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证实虚假;断章取义的真理由此从圣言被拖出来,并遭到杀戮。例如,若有人用深渊里的人所列举的上述真理来支持当今之信,若有人在那信之光中解释它们,这种情形就会发生。稍后会说明,那信充满谬念。又或者,若有人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实践仁爱,向邻人行善,然后又用它来证明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之善带有功利性,故并非善),那么,他就在将那断章取义的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屠杀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必须爱邻人,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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