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1

161.记事三:

161.记事三:
有一次在灵界,我听见北部地区有类似磨坊里的噪音。刚开始,我还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想起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对教义的支持。于是,我就往听见噪音的地方去。待我走近,噪音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屋顶,接近它要经过一个洞穴。一看到它我便下来进去了。那里有一间房屋,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他面前的圣言,从中寻找支持他教义的经文。他将这些经文抄在纸条上,将纸条搁在地上。隔壁房间有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张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瑞典和丹麦的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最深奥的是荷兰的书。”他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他继续说,他正从圣言获取支持,首先支持称义之信这个信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必须满意,接受和解,获得安慰,并且得有一个人作为调解人担当公义的诅咒。这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而无法以其它途径做得到。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敞开了。因为我们祷告说:“父啊,为了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吧。”他说:“我明白,并且早就这样做了,这既符合正常理性,也符合圣经。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有什么办法能靠近父神?”
听到这里,我惊讶于他竟然声称这样做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这话使得他激情爆发,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谴责它,并切断与它的联系,这岂不违背正常理性?”神圣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这意味着祂的神性本质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神的恩典被拿走,整个天堂和人类也就到头了。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这恩典不仅针对天使和世人,甚至还针对地狱里的魔鬼。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接近祂的途径是永远敞开的。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靠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靠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可以把我们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通过主,靠近父是不可能的?当你直接靠近主自己时,这条路永远敞开,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查阅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你直接靠近父则违背圣经,就像这违背正常理性。我还告诉你,若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上到父神那里去是放肆的行为,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里,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身后扔去,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