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1

161.记事三:

161.记事三:

在灵界,有一次我听见北部地区有像推磨一样的噪音。起初我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我记得磨和推磨的意思是从圣言中寻求对教义有用的东西。因此,我就朝听见噪音的那个地方走去;当我走近时,那声音停止了。然后我看到地面上有一种拱形屋顶,要进入这个地方,必须穿过一个洞穴。看到这个洞穴,我就下去进去了。看哪,有一个房间,我在这个房间里看到一个老人坐在他的书中间,把圣言放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东西。到处都是小纸条,他在上面写下凡他能用的东西。隔壁房间里有抄写员,他们正在收集纸条,将上面写的内容誊写在一张大纸上。我先问了他周围的书。他说,这些书都论述了称义的信心或信仰;瑞典和丹麦的书深入研究了这个主题,德国的书研究得更深入,英国的书尤其深入,但研究最深的是荷兰的书。”他补充说,它们虽在各个点上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上都达成了一致。然后,他说,他正从圣言中收集称义的信心或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即:父神因人类的罪孽而收回了祂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性的必要性产生了,即:补赎或满足、和好、挽回和中保应通过某个人实现,这个人要承担公义所要求的诅咒或定罪;这事只有通过祂唯一的儿子才能成就。这事完成之后,为了儿子的缘故,一条接近父神的道路就敞开了;因为我们祷告说:“父啊,求你为你的儿子缘故怜悯我们吧。”他继续说:“我看到,并且早就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和圣经。除了通过对圣子功德的信仰外,还有其它方法能接近父神吗?”

听到这话,我惊讶于他竟声称这符合理性和圣经;而事实上,如我明确告诉他的,这既违反理性,也违反圣经。这话激起了他的狂热,他愤怒地反驳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因此,我敞开心扉对他说:“认为父神收回了对人类的恩典,弃绝它并逐出教会,这岂不违反正常的理性吗?神性恩典难道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吗?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将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就神而言,恩典既是无限的,也是永恒的。就人而言,如果他不接受神的恩典,这恩典可能会失去(就神而言,永远不会)。但如果恩典真的离开神,那么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都会灭亡。因此,就神而言,恩典永远长存,不仅对天使和世人的恩典,甚至对地狱里的魔鬼的恩典都永远长存。既然这符合理性,那么你为什么说只有通过对儿子功德的信仰才能接近父神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可以永远接近祂。

“此外,你为什么说为了子,而不是通过子接近父神呢?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什么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吗?在地上,谁会直接接近一个皇帝、国王,或君主呢?难道不需要一个人来引见他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把我们介绍给父,并且只有通过主才能接近父吗?如果你直接靠近主自己,那么这种接近是永恒的,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现在查考圣经,你就会发现,这符合圣经,而你去往父那里的道路违反圣经,就像它违反理性一样。此外,我告诉你,如此爬到父神那里,而不是通过在父怀里的那一位,唯独祂与父同在,是一种妄自尊大。难道你没有读过约翰福音14:6吗?”听到这话,这个老人大发雷霆,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声叫他的抄写员把我赶出去。当我立刻主动走出去时,他拾起碰巧摸到的一本书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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