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1

161.记事三:

161.记事三:
有一次在灵界,我听见北部地区有类似磨坊里的噪音。刚开始,我还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想起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对教义的支持。于是,我就往听见噪音的地方去。待我走近,噪音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屋顶,接近它要经过一个洞穴。一看到它我便下来进去了。那里有一间房屋,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他面前的圣言,从中寻找支持他教义的经文。他将这些经文抄在纸条上,将纸条搁在地上。隔壁房间有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张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瑞典和丹麦的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最深奥的是荷兰的书。”他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他继续说,他正从圣言获取支持,首先支持称义之信这个信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必须满意,接受和解,获得安慰,并且得有一个人作为调解人担当公义的诅咒。这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而无法以其它途径做得到。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敞开了。因为我们祷告说:“父啊,为了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吧。”他说:“我明白,并且早就这样做了,这既符合正常理性,也符合圣经。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有什么办法能靠近父神?”
听到这里,我惊讶于他竟然声称这样做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这话使得他激情爆发,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谴责它,并切断与它的联系,这岂不违背正常理性?”神圣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这意味着祂的神性本质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神的恩典被拿走,整个天堂和人类也就到头了。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这恩典不仅针对天使和世人,甚至还针对地狱里的魔鬼。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接近祂的途径是永远敞开的。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靠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靠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可以把我们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通过主,靠近父是不可能的?当你直接靠近主自己时,这条路永远敞开,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查阅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你直接靠近父则违背圣经,就像这违背正常理性。我还告诉你,若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上到父神那里去是放肆的行为,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里,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身后扔去,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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