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1

161.记事三:

161.记事三:

在灵界,有一次我听见北部地区有像推磨一样的噪音。起初我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我记得磨和推磨的意思是从圣言中寻求对教义有用的东西。因此,我就朝听见噪音的那个地方走去;当我走近时,那声音停止了。然后我看到地面上有一种拱形屋顶,要进入这个地方,必须穿过一个洞穴。看到这个洞穴,我就下去进去了。看哪,有一个房间,我在这个房间里看到一个老人坐在他的书中间,把圣言放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东西。到处都是小纸条,他在上面写下凡他能用的东西。隔壁房间里有抄写员,他们正在收集纸条,将上面写的内容誊写在一张大纸上。我先问了他周围的书。他说,这些书都论述了称义的信心或信仰;瑞典和丹麦的书深入研究了这个主题,德国的书研究得更深入,英国的书尤其深入,但研究最深的是荷兰的书。”他补充说,它们虽在各个点上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上都达成了一致。然后,他说,他正从圣言中收集称义的信心或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即:父神因人类的罪孽而收回了祂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性的必要性产生了,即:补赎或满足、和好、挽回和中保应通过某个人实现,这个人要承担公义所要求的诅咒或定罪;这事只有通过祂唯一的儿子才能成就。这事完成之后,为了儿子的缘故,一条接近父神的道路就敞开了;因为我们祷告说:“父啊,求你为你的儿子缘故怜悯我们吧。”他继续说:“我看到,并且早就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和圣经。除了通过对圣子功德的信仰外,还有其它方法能接近父神吗?”

听到这话,我惊讶于他竟声称这符合理性和圣经;而事实上,如我明确告诉他的,这既违反理性,也违反圣经。这话激起了他的狂热,他愤怒地反驳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因此,我敞开心扉对他说:“认为父神收回了对人类的恩典,弃绝它并逐出教会,这岂不违反正常的理性吗?神性恩典难道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吗?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将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就神而言,恩典既是无限的,也是永恒的。就人而言,如果他不接受神的恩典,这恩典可能会失去(就神而言,永远不会)。但如果恩典真的离开神,那么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都会灭亡。因此,就神而言,恩典永远长存,不仅对天使和世人的恩典,甚至对地狱里的魔鬼的恩典都永远长存。既然这符合理性,那么你为什么说只有通过对儿子功德的信仰才能接近父神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可以永远接近祂。

“此外,你为什么说为了子,而不是通过子接近父神呢?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什么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吗?在地上,谁会直接接近一个皇帝、国王,或君主呢?难道不需要一个人来引见他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把我们介绍给父,并且只有通过主才能接近父吗?如果你直接靠近主自己,那么这种接近是永恒的,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现在查考圣经,你就会发现,这符合圣经,而你去往父那里的道路违反圣经,就像它违反理性一样。此外,我告诉你,如此爬到父神那里,而不是通过在父怀里的那一位,唯独祂与父同在,是一种妄自尊大。难道你没有读过约翰福音14:6吗?”听到这话,这个老人大发雷霆,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声叫他的抄写员把我赶出去。当我立刻主动走出去时,他拾起碰巧摸到的一本书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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