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0

160.记事二:

160.记事二:
有一次,我在众天使的陪伴下行走于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是每个人死后首先到达的地方。在这里,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我和天使讨论了很多话题,其中之一是,我的肉身所在的世界晚上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无数星星,其中一颗是太阳,只有它的光芒能抵达整个太阳系。我补充说:“我发现你们的世界也能看到星星,就猜想它们可能和我所在那个世界的星星一样多。”众天使闻言很是开心,便说:“或许是吧。因为天堂的每个社群在那些天堂下面的人眼里,有时闪耀如星辰。天上的社群数不胜数,全都照着热爱良善的情感的种类依次排列。这些情感在神里面是无限的,因而来自祂的情感也是无限的。由于这些情感在创世之前就已预见,所以我猜想为了满足它们的数目,主便在人类将以属世的物质身体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提供或创造了同样多的星星。”
当我们正这样一起交谈时,我发现北边有一条平整的大道,路上挤满了灵人,简直无从插足。我告诉天使,以前我见过这条路,与灵人象一支军队那样经过它。我听说,这就是所有人离世后所经之路。这条路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大量灵人,因为每周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们死后都要进入灵界。天使补充说:“这路的尽头在灵界中间,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之所以在中间,是因为东边的社群具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左边朝南的社群由那些反对这些爱的人组成;而前面朝南的社群由那些比别人更聪明的人组成。这就是为何尘世的新来者首先来到这里。来到这里后,一开始,他们表面上还是在世时最后时刻的样子,后来便逐渐被引入内在,本性受到检查;检查之后,善者被转到他们在天堂的地方,恶者则被转到他们在地狱的地方。
我们停在中间,就是路终点的入口处,说:“让我们在此稍等片刻,与一些新来者谈一谈。”我们从那些到来的灵人中挑出了十二个,他们刚从尘世来,尚不知道自己已不在尘世。我们询问他们对天堂与地狱,以及死后生命的看法,其中一个回答如下:“按我们牧师的教导,我相信我们死后必活着,并且诸如天堂、地狱这样的地方是存在的。所以,我一直认为那些过着体面生活的人会上天堂。既然人人都过着体面的生活,那么就没人下地狱了。因此,地狱不过是神职人员编造的故事,以防人们过邪恶的生活。那么,我对神是持这样的观点,还是那样的观点,有什么区别吗?思维不过像水面上的泡沫或气泡,会破裂消失。”他身边的第二个说:“我相信天堂与地狱是存在的,神统治天堂,魔鬼统治地狱。由于他们是敌人,观点对立,故一方称之为善的,另一方则称之为恶。体面的人是伪君子,他们能使恶看似善,使善看似恶,所以他们会两边站。那么只要支持我,我站在这一边还是那一边有什么区别吗?善与恶同样令人快乐。”
站在他旁边的第三个说:“相不相信天堂与地狱,与我有什么相干?有谁从那里回来告诉我有关它们的事?如果人人死后都活着,那为何这么多的人,没有一个回来告诉我们的?”接下来的第四个说:“我会告诉你为什么没人回来告诉我们。这是因为人呼出自己的灵魂死去时,他要么变成很快消散的幽灵,要么就象口中的呼吸,也就是纯粹的空气。像这样的人如何回来或与人交谈呢?”第五个则开始讲故事:“我的朋友,得等到最后审判那一天,到那时,所有人都会回到自己的身体,你会看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那时,人人都能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站在对面的第六个笑着说:“像空气一样的灵如何回到被虫子啃光的躯体,或被太阳晒干、化为尘土的尸骨里去?一个被制成木乃伊的埃及人,那时已被药剂师混到他的提取液、乳剂、药水或粉末里去了,如何回来告知些什么?所以,如果这就是你们的信仰,那就继续等到最后那一天吧。不过,恐怕你们会永远徒劳地等下去。”然后,第七个说:“我若相信天堂与地狱,从而相信死后的生命,就必相信鸟类和动物也会继续活着。它们当中有一些和人类一样具有道德和理性。但他们声称动物死后没有生命,所以我说,人类也一样。这两种情况是一样的,一个是从另一个推出的。人不就是动物吗?”站在他后面的第八个上前说:“若愿意就信天堂,但我不信任何地狱。神不是全能吗?难道不能拯救所有人?”
然后,第九个握了握他的手,说:“神不仅全能,还有恩典。祂不可能把任何人送入永火里去。若有人在那里,祂必带他出来,叫他起来。”第十个从他呆的地方跑到中间说:“我也不信地狱。难道神不会差祂的儿子来吗?难道祂儿子不会赎回全世界的罪并除掉它们吗?魔鬼有反对的力量吗?若没有,那地狱算得了什么?”第十一个是一位牧师,听见这话发起火来,说:“难道你们不知道唯有那些获得信,信上刻有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吗?并且只有神所拣选的人才能获得那信。所以,选择权全仰赖全能者的旨意,取决于祂判定谁有资格。谁能对此持有异议呢?”第十二个是政治家,他保持沉默,但被要求总结这些回答,他便说:“按我自己的想法,我不会对天堂、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发表任何看法,因为没人了解它们。不过,你们不应责怪牧师,而是让他们继续传讲它们。因为这样,普通百姓的心思就会被无形的纽带所约束,从而服从法律和统治者。这不是保护社会的关键吗?”
听到诸如此类的话,我们大为吃惊,彼此说:“虽然这些人自称基督徒,但他们既不是人,也不是兽,而是人兽。”然而,为了把他们从沉睡中唤醒,我们说:“天堂与地狱的确存在,死后也有生命。等到我们驱散你们对于自己目前处境的无知后,你们就会相信这一切。因为死后这几天,所有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以前的那个世界生活。逝去的这段时间就像一场睡眠,当有人从中醒来时,他感觉自己还在原来的地方。你们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为何你们说的和你们在世时所想的一模一样。”于是,天使驱散了他们的无知,使他们看见自己在另一个世界,就在素不相识的人当中。“天啊,我们这是在哪里?”他们哭喊起来。我们说:“你们已不在尘世,而在灵界,我们是天使。”他们清醒后说:“你们既是天使,那请把天堂指给我们看。”我们回答说:“请在此稍等片刻,我们会回来。”半小时后,我们回来了,发现他们正等着我们。于是我们说:“请随我们上天堂。”他们照做了,我们便与他们上去。守卫看到我们跟他们在一起,便打开大门让我们进去了。我们对门口那些接待他们的人说:“检查这些人。”于是,他们把这些人转过去,发现他们的后脑勺基本上被掏空了,便对他们说:“离开这里,因为你们以喜欢行恶为乐。所以你们没法与天堂联结起来。你们发自内心否认神的存在,并且藐视宗教信仰。”我们对他们说:“不要迟延,否则你们必被赶出去。”他们就急忙下去离开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谈到了那些在世时乐享作恶之人的后脑勺被掏空的原因。我给出的原因是,人有两个半脑,一个在后面,叫小脑;一个在前面,叫大脑。意愿之爱居于小脑,理解力的思维居于大脑。如果理解力的思维不能引导意愿之爱,那么本身属天的小脑至内层就会萎缩,并因此空虚。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有为神的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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