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记事二:
有一次,我在众天使的陪伴下行走于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是每个人死后首先到达的地方。在这里,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我和天使讨论了很多话题,其中之一是,我的肉身所在的世界晚上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无数星星,其中一颗是太阳,只有它的光芒能抵达整个太阳系。我补充说:“我发现你们的世界也能看到星星,就猜想它们可能和我所在那个世界的星星一样多。”众天使闻言很是开心,便说:“或许是吧。因为天堂的每个社群在那些天堂下面的人眼里,有时闪耀如星辰。天上的社群数不胜数,全都照着热爱良善的情感的种类依次排列。这些情感在神里面是无限的,因而来自祂的情感也是无限的。由于这些情感在创世之前就已预见,所以我猜想为了满足它们的数目,主便在人类将以属世的物质身体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提供或创造了同样多的星星。”
当我们正这样一起交谈时,我发现北边有一条平整的大道,路上挤满了灵人,简直无从插足。我告诉天使,以前我见过这条路,与灵人象一支军队那样经过它。我听说,这就是所有人离世后所经之路。这条路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大量灵人,因为每周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们死后都要进入灵界。天使补充说:“这路的尽头在灵界中间,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之所以在中间,是因为东边的社群具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左边朝南的社群由那些反对这些爱的人组成;而前面朝南的社群由那些比别人更聪明的人组成。这就是为何尘世的新来者首先来到这里。来到这里后,一开始,他们表面上还是在世时最后时刻的样子,后来便逐渐被引入内在,本性受到检查;检查之后,善者被转到他们在天堂的地方,恶者则被转到他们在地狱的地方。
我们停在中间,就是路终点的入口处,说:“让我们在此稍等片刻,与一些新来者谈一谈。”我们从那些到来的灵人中挑出了十二个,他们刚从尘世来,尚不知道自己已不在尘世。我们询问他们对天堂与地狱,以及死后生命的看法,其中一个回答如下:“按我们牧师的教导,我相信我们死后必活着,并且诸如天堂、地狱这样的地方是存在的。所以,我一直认为那些过着体面生活的人会上天堂。既然人人都过着体面的生活,那么就没人下地狱了。因此,地狱不过是神职人员编造的故事,以防人们过邪恶的生活。那么,我对神是持这样的观点,还是那样的观点,有什么区别吗?思维不过像水面上的泡沫或气泡,会破裂消失。”他身边的第二个说:“我相信天堂与地狱是存在的,神统治天堂,魔鬼统治地狱。由于他们是敌人,观点对立,故一方称之为善的,另一方则称之为恶。体面的人是伪君子,他们能使恶看似善,使善看似恶,所以他们会两边站。那么只要支持我,我站在这一边还是那一边有什么区别吗?善与恶同样令人快乐。”
站在他旁边的第三个说:“相不相信天堂与地狱,与我有什么相干?有谁从那里回来告诉我有关它们的事?如果人人死后都活着,那为何这么多的人,没有一个回来告诉我们的?”接下来的第四个说:“我会告诉你为什么没人回来告诉我们。这是因为人呼出自己的灵魂死去时,他要么变成很快消散的幽灵,要么就象口中的呼吸,也就是纯粹的空气。像这样的人如何回来或与人交谈呢?”第五个则开始讲故事:“我的朋友,得等到最后审判那一天,到那时,所有人都会回到自己的身体,你会看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那时,人人都能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站在对面的第六个笑着说:“像空气一样的灵如何回到被虫子啃光的躯体,或被太阳晒干、化为尘土的尸骨里去?一个被制成木乃伊的埃及人,那时已被药剂师混到他的提取液、乳剂、药水或粉末里去了,如何回来告知些什么?所以,如果这就是你们的信仰,那就继续等到最后那一天吧。不过,恐怕你们会永远徒劳地等下去。”然后,第七个说:“我若相信天堂与地狱,从而相信死后的生命,就必相信鸟类和动物也会继续活着。它们当中有一些和人类一样具有道德和理性。但他们声称动物死后没有生命,所以我说,人类也一样。这两种情况是一样的,一个是从另一个推出的。人不就是动物吗?”站在他后面的第八个上前说:“若愿意就信天堂,但我不信任何地狱。神不是全能吗?难道不能拯救所有人?”
然后,第九个握了握他的手,说:“神不仅全能,还有恩典。祂不可能把任何人送入永火里去。若有人在那里,祂必带他出来,叫他起来。”第十个从他呆的地方跑到中间说:“我也不信地狱。难道神不会差祂的儿子来吗?难道祂儿子不会赎回全世界的罪并除掉它们吗?魔鬼有反对的力量吗?若没有,那地狱算得了什么?”第十一个是一位牧师,听见这话发起火来,说:“难道你们不知道唯有那些获得信,信上刻有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吗?并且只有神所拣选的人才能获得那信。所以,选择权全仰赖全能者的旨意,取决于祂判定谁有资格。谁能对此持有异议呢?”第十二个是政治家,他保持沉默,但被要求总结这些回答,他便说:“按我自己的想法,我不会对天堂、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发表任何看法,因为没人了解它们。不过,你们不应责怪牧师,而是让他们继续传讲它们。因为这样,普通百姓的心思就会被无形的纽带所约束,从而服从法律和统治者。这不是保护社会的关键吗?”
听到诸如此类的话,我们大为吃惊,彼此说:“虽然这些人自称基督徒,但他们既不是人,也不是兽,而是人兽。”然而,为了把他们从沉睡中唤醒,我们说:“天堂与地狱的确存在,死后也有生命。等到我们驱散你们对于自己目前处境的无知后,你们就会相信这一切。因为死后这几天,所有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以前的那个世界生活。逝去的这段时间就像一场睡眠,当有人从中醒来时,他感觉自己还在原来的地方。你们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为何你们说的和你们在世时所想的一模一样。”于是,天使驱散了他们的无知,使他们看见自己在另一个世界,就在素不相识的人当中。“天啊,我们这是在哪里?”他们哭喊起来。我们说:“你们已不在尘世,而在灵界,我们是天使。”他们清醒后说:“你们既是天使,那请把天堂指给我们看。”我们回答说:“请在此稍等片刻,我们会回来。”半小时后,我们回来了,发现他们正等着我们。于是我们说:“请随我们上天堂。”他们照做了,我们便与他们上去。守卫看到我们跟他们在一起,便打开大门让我们进去了。我们对门口那些接待他们的人说:“检查这些人。”于是,他们把这些人转过去,发现他们的后脑勺基本上被掏空了,便对他们说:“离开这里,因为你们以喜欢行恶为乐。所以你们没法与天堂联结起来。你们发自内心否认神的存在,并且藐视宗教信仰。”我们对他们说:“不要迟延,否则你们必被赶出去。”他们就急忙下去离开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谈到了那些在世时乐享作恶之人的后脑勺被掏空的原因。我给出的原因是,人有两个半脑,一个在后面,叫小脑;一个在前面,叫大脑。意愿之爱居于小脑,理解力的思维居于大脑。如果理解力的思维不能引导意愿之爱,那么本身属天的小脑至内层就会萎缩,并因此空虚。
173.“这些事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主的神性真理。很明显,这是指主;“那圣洁、真实的”之所以指主的神性真理,是因为主凭其神性真理而称为“圣”,凭其神性良善而称为“义”。因此,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灵”,此处“那圣洁、真实的”正是指圣灵。
“神圣或圣洁”(holy)经常出现在圣言中,无论何处,都与真理有关。由于一切本为真理的真理皆来自良善,来自主,故那被称为“神圣或圣洁”的,正是真理;而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则被称为“公义”(just)。正因如此,处于智慧之真理、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可以说是“神圣或圣洁”的,教会中人也一样。也正因如此,先知和使徒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先知”和“使徒”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由于同样的原因,圣言也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会幕约柜内的律法也被称为“至圣所”和“圣所”。耶路撒冷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耶路撒冷”表示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所以,祭坛、会幕、亚伦和他儿子的法衣抹油以后同样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油”表爱之良善,它使事物成圣,凡成圣之物都和真理有关。
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主啊,谁不荣耀你名,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以赛亚书1:4; 5:19; 12:6; 17:7; 29:19; 30:11, 12; 41:16; 45:11, 15; 48:17; 55:5; 60:9;耶利米书50:29;但以理书4:13, 23;诗篇78:41)。由于主是神圣或圣洁本身,故天使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论到自己说:
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由此明显可知,来自主的真理就是神圣本身,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对此,主说: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 13-15)
保惠师,就是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翰福音14:26)
“圣灵”是指主的智慧,因而是指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那圣洁、真实的”表主的神性真理。至于“圣”论及真理,“义”论及良善,这从圣言中提及这二者的经文明显可知,如以下经文: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万圣之王啊, 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5)
希律敬畏约翰,知道他是义人,是圣人。(马可福音6:20)
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公义。(启示录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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