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到一些刚从自然界来到灵界的人正在一起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贵,其中一位是主教。他们走近我;在谈论了一会儿他们以前一无所知的灵界后,我说:“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你们在刚刚所来自的自然界中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伟大的奥秘。”然后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看到你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将阐述我对这个伟大奥秘的观念,并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念过去是,现在仍是这样: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坐在天堂中间高耸壮丽的座位或宝座上。圣父神手持权杖坐在纯金宝座上;圣子神头戴冠冕坐在祂右边的纯银宝座上;圣灵神手里托着一只鸽子,坐在他们旁边耀眼的水晶宝座上。在他们周围悬挂着三排因宝石而闪闪发光的灯盏;而这一圈的远处站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和唱赞歌。此外,父神与祂的儿子不断谈论那些要称义的人,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谁值得被他们接到天使当中,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在全地急速奔向他们,为那些要称义的人带来公义的礼物,作为众多救赎的标志;祂一到来就向他们吹气,驱散他们的罪,就好像扇子扇去了火炉里的烟,将它清除一样。祂还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更新他们的灵或心智,使他们重生,并赋予他们婴孩的面容。最后,祂在他们额头印上十字架的记号,称他们为神的选民和儿女。”说完这番话,主教对我说:“我在世上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由于我们修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在那里为我的言论鼓掌,所以我相信你,一个门外汉,也会赞同它们。”
当主教说完这番话时,我注视着他,以及与他同在的显贵,发现他们都完全赞同他的话。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对信仰的阐述,从中推断出,你所想象并持有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感官的,甚至是物质的,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观。想象父神手持权杖坐在宝座上,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圣灵手托鸽子坐在祂的宝座上,奔赴全地实行祂所听到的,这难道不是感官的吗?既然从你的教导中得出这样的观念,那么我就不能同意你所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允许除一神观以外的其它观念进入我的脑海;既然我不接受并持有其它观念,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量。在适当的时候,我明白了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祂的政府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归于圣灵的,是指神性全在的运作。我的主教大人,请接受一位神的观念,给予合理的考虑,你最终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此外,你的确承认神是一,因为你使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体,且不可分割;然而,你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而是必须说有三个位格,你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诸如你所持有的那种三神观丢失了。你还将不同于其他位格属性的一种属性归于每个位格。你这样做不就分割了神性本质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说,同时又认为神是一呢?如果你说神性是一,我可以原谅你。但当有人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每位独为神’时,他怎么能认为神是一呢?这岂不是一个让人完全不可能同意的矛盾吗?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位神,只能被称为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许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公会或理事会时,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当他们完全一致时,可以说他们在思想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心智。论到具有同一实质的三颗钻石,不能说它们是一颗钻石,但可以说它们在实质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实质。此外,根据重量,每颗钻石的价值都不同于其它钻石;但如果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那么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然而,我察觉到你为何称一位神为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每一位都独自并单独为神,又要求每个教会成员都这样说,因为全世界凡理性健全并得光照的人都承认神是一,因此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神时,那羞耻不会阻止你说出这两种观念。”这次谈话之后,主教和他的神职人员离开了,他离开时,转身试图呼喊“只有一位神”,但却无法做到,因为他的思维抑制了他的舌头;然后他张嘴喘着粗气说:“三位神!”看到这一奇怪的景象,旁观者哈哈大笑离开了。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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