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到一些刚从自然界来到灵界的人正在一起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贵,其中一位是主教。他们走近我;在谈论了一会儿他们以前一无所知的灵界后,我说:“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你们在刚刚所来自的自然界中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伟大的奥秘。”然后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看到你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将阐述我对这个伟大奥秘的观念,并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念过去是,现在仍是这样: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坐在天堂中间高耸壮丽的座位或宝座上。圣父神手持权杖坐在纯金宝座上;圣子神头戴冠冕坐在祂右边的纯银宝座上;圣灵神手里托着一只鸽子,坐在他们旁边耀眼的水晶宝座上。在他们周围悬挂着三排因宝石而闪闪发光的灯盏;而这一圈的远处站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和唱赞歌。此外,父神与祂的儿子不断谈论那些要称义的人,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谁值得被他们接到天使当中,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在全地急速奔向他们,为那些要称义的人带来公义的礼物,作为众多救赎的标志;祂一到来就向他们吹气,驱散他们的罪,就好像扇子扇去了火炉里的烟,将它清除一样。祂还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更新他们的灵或心智,使他们重生,并赋予他们婴孩的面容。最后,祂在他们额头印上十字架的记号,称他们为神的选民和儿女。”说完这番话,主教对我说:“我在世上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由于我们修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在那里为我的言论鼓掌,所以我相信你,一个门外汉,也会赞同它们。”
当主教说完这番话时,我注视着他,以及与他同在的显贵,发现他们都完全赞同他的话。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对信仰的阐述,从中推断出,你所想象并持有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感官的,甚至是物质的,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观。想象父神手持权杖坐在宝座上,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圣灵手托鸽子坐在祂的宝座上,奔赴全地实行祂所听到的,这难道不是感官的吗?既然从你的教导中得出这样的观念,那么我就不能同意你所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允许除一神观以外的其它观念进入我的脑海;既然我不接受并持有其它观念,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量。在适当的时候,我明白了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祂的政府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归于圣灵的,是指神性全在的运作。我的主教大人,请接受一位神的观念,给予合理的考虑,你最终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此外,你的确承认神是一,因为你使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体,且不可分割;然而,你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而是必须说有三个位格,你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诸如你所持有的那种三神观丢失了。你还将不同于其他位格属性的一种属性归于每个位格。你这样做不就分割了神性本质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说,同时又认为神是一呢?如果你说神性是一,我可以原谅你。但当有人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每位独为神’时,他怎么能认为神是一呢?这岂不是一个让人完全不可能同意的矛盾吗?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位神,只能被称为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许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公会或理事会时,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当他们完全一致时,可以说他们在思想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心智。论到具有同一实质的三颗钻石,不能说它们是一颗钻石,但可以说它们在实质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实质。此外,根据重量,每颗钻石的价值都不同于其它钻石;但如果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那么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然而,我察觉到你为何称一位神为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每一位都独自并单独为神,又要求每个教会成员都这样说,因为全世界凡理性健全并得光照的人都承认神是一,因此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神时,那羞耻不会阻止你说出这两种观念。”这次谈话之后,主教和他的神职人员离开了,他离开时,转身试图呼喊“只有一位神”,但却无法做到,因为他的思维抑制了他的舌头;然后他张嘴喘着粗气说:“三位神!”看到这一奇怪的景象,旁观者哈哈大笑离开了。
532.由于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简单数字主要是2、3、5、7,所以重要的是要说明,在圣言中,这些数字表示什么,此处“三”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祸哉!祸哉!祸哉!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和状态的某种东西(可参看AE 203, 429节);更大的复合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简单数字是2、3、5、7(可参看AE 430a节)。
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与所有一大群人必被藐视;余剩的人甚少又不强壮。(以赛亚书16:14)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他的荣耀”和他的“一大群人”表示这些虚假本身;“三年之内,摩押的荣耀必被藐视”表示完整并完结之物;故经上说“余剩的人甚少”,这表示它必不在了;经上提到了“三年”,“三年”表示完结,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要知道,“三年”与“三个月”、“三个七日”、“三天”、“三个小时”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在灵义上表示状态,“三次”,无论大还小,都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
同一先知书:
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照样,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以赛亚书20:3–4)
“埃及”和“古实”不是指埃及和古实,相反“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古实”表示敬拜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这属世人没有一个内在属灵人时,它也没有真理或良善,因为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从主经由属灵人而来的流注;当属世人或外在人没有真理或良善时,就它里面的事物而言,它就像一个“露身赤脚”的人。“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露身赤脚地带走”表示那时将只有基于虚假的推理,这些事物将进行摧毁。亚述王要带走“老少”表示一切纯真和一切智慧都将灭亡;先知“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代表它们完全和彻底的毁灭,“三年”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彻底的毁灭。
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何西阿书6:2)
“过两天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使我们兴起”表示改造和恢复教会;“第三天”表示完全的改造和恢复,故经上说那时“祂必兴起”。显然,所指的,不是两天,也不是第三天。
由于数字三表示完整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所以在代表性教会,每当有某种完整的事物要被代表时,这个数字就会被采用和使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物清楚看出来;出埃及记:
他们走三天的路程,并祭祀。(出埃及记3:18; 5:3)
出埃及地的第三个月,他们来到西乃山。(出埃及记19:1)
到第三天叫他们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1, 15–16, 18)
埃及全地有黑暗三天之久。(出埃及记10:22–23)
利未记:
三年之久,栽种在迦南地的树的果子不可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祭肉不可剩下到第三天。(利未记7:16–18; 19:6–7)
民数记: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除污秽的水要洒在不洁之物上。(民数记19:11–22)
那些摸了被杀之人的,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被洁净。(民数记31:19–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吩咐百姓,三日之内,他们要过约旦河。(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呼唤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是耶和华呼唤撒母耳。(撒母耳记上3:1–8)
约拿单叫大卫藏在田野,直到第三日晚上;后来约拿单要向石头旁边射三箭,之后大卫在约拿单面前俯伏在地,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
有三样灾供给大卫,他从其中选了一样,就是七年的饥荒要降临,他要在他敌人面前逃跑三个月,地上要有三日的瘟疫。(撒母耳记下24:11–13)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把水倒在燔祭和木柴上三次,他们就倒了三次。(列王纪上18:34)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12:40)
但以理书:
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但以理书10:2–4)
申命记:
第三年是什一奉献之年。(申命记26:12)
马可福音:
主论到那栽葡萄园的人说,他三次打发他的仆人,后来打发他的儿子。(马可福音12:2, 4–6; 路加福音20:12–13)
马太福音:
主对彼得说,鸡叫两次以先,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69–75; 路加福音22:34, 57–61; 约翰福音13:38)
约翰福音: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羔羊和羊;第三次彼得就忧愁起来。(约翰福音21:15–17)
马太福音:
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路加福音13:21)
路加福音:
主说,我今天、明天治病,第三天我就完全了。(路加福音13:32–33)
马太福音:
主说,祂要在地心三日三夜。(马太福音12:40)
祂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6:21; 17:22–23; 20:18–19; 路加福音18:32–33; 24:46)
祂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27:40; 约翰福音2:19–20)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
耶稣在第三时辰被钉十字架。(马可福音15:25)
马太福音:
当主说,成了,并气绝时,有黑暗笼罩大地三小时之久,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37; 约翰福音19:30)
主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28:1; 马可福音16:2; 路加福音24:1; 约翰福音20:1)
由此可见,数字“三”表示完结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许多复合数字都从这个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如6,9,12,60,72;这些数字因此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30,300,3000也一样;因为如前所示,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此外,要知道,在圣言中,数字“三”论及真理,“二”和“四”论及良善;因为“二”和“四”表示完全,属灵的结合是爱,一切良善都属于爱;而属灵的完全由真理形成。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具有意义,就会认为并相信,当经上提到数字二和三,以及三和四时,所表示的,只是二和三,或少数,而它们表示所有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如在以下经文中。
以赛亚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论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少数余剩;经上之所以拿橄榄树抖动作对比,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树枝”表示由此而来的真理;“两三”表示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少数人,“两”表示良善,“三”表示真理;“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四”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五”表示少数。由于“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所以经上说“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多结果子的橄榄树”表示教会中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些数字的含义,所以经上说“两三”、“四五”,而不说两个和三个,四个和五个。
阿摩司书:
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阿摩司书4:8)
这论述的是在教会结束时,真理的缺乏,并表示那时,那些出于属灵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在教义中找不到任何真理,无论他们在哪里寻找。因此,经上说:“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两三个城”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城”表示教义的真理;“喝水”表示学习真理;“游荡”表示寻找;“不得满足”表示没有找到本身为真理的真理。经上之所以提到“两三个城”,是因为“两三”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
撒迦利亚书:
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在良善方面的荒废;“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表示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全地中”表示整个教会,“两分”表示一切良善。“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将存留,但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三分之一”表示存留的真理;“使他们经火”表示必须证明这些真理,看它们是否纯正;“被火试炼”是指被爱之情感证明;真理若与这情感不一致,就不是纯正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当爱之良善在教会中灭亡时,真理就不成为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获得自己的本质。
这清楚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所表示的,不是两三个人,而是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主的“名”也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 135节)。
这也清楚表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这些话表示,主降临之后,就是当祂自己被人认识,圣言的内层被祂揭示,并与祂同在时,无论总体上的教会,还是具体的教会之人,都会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纷争在里面;这由“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来表示;“家”表示总体上的教会和具体的教会之人,“三”表示真理,“两”表示良善;经上说“五口将要分裂”表示这种纷争将存在于那些被改造的人中间;因此,经上补充说: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3)
“父亲”表示教会的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谁看不出,此处不会用到数字五、二和三,除非它们具有意义?在圣言中,当“二或两”和“三”相随时,“五”表示一切;但当数字“十”或“二十”在前或随后时,“五”表示一些和少数。
类似事物由十诫中耶和华必追讨父母罪的“三四代”或“第三和第四代子孙”(出埃及记20:5; 民数记14:18; 申命记5:9–10)来表示。“三四代”表示所有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第三代”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第四代”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邪恶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三”表示虚假,“四”表示邪恶。谁看不出,在子孙身上追讨父母的罪,甚至直到三四代违反神性公义?因为主教导:
惟有犯罪的灵魂,却必死亡;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公义要归自己,恶人的邪恶也要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24:16; 列王纪下14:6)
这清楚表明,“三四代”不是指第三代和第四代,而是指这些数字所表示之物。阿摩司书(1:3, 6, 9, 11, 13; 2:1, 4, 6)中的“三番四次地犯罪”表示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仅仅数字就包含何等大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而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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