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

16.对此,我补充以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到一些刚从自然界来到灵界的人正在一起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贵,其中一位是主教。他们走近我;在谈论了一会儿他们以前一无所知的灵界后,我说:“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你们在刚刚所来自的自然界中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伟大的奥秘。”然后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看到你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将阐述我对这个伟大奥秘的观念,并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念过去是,现在仍是这样: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坐在天堂中间高耸壮丽的座位或宝座上。圣父神手持权杖坐在纯金宝座上;圣子神头戴冠冕坐在祂右边的纯银宝座上;圣灵神手里托着一只鸽子,坐在他们旁边耀眼的水晶宝座上。在他们周围悬挂着三排因宝石而闪闪发光的灯盏;而这一圈的远处站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和唱赞歌。此外,父神与祂的儿子不断谈论那些要称义的人,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谁值得被他们接到天使当中,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在全地急速奔向他们,为那些要称义的人带来公义的礼物,作为众多救赎的标志;祂一到来就向他们吹气,驱散他们的罪,就好像扇子扇去了火炉里的烟,将它清除一样。祂还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更新他们的灵或心智,使他们重生,并赋予他们婴孩的面容。最后,祂在他们额头印上十字架的记号,称他们为神的选民和儿女。”说完这番话,主教对我说:“我在世上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由于我们修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在那里为我的言论鼓掌,所以我相信你,一个门外汉,也会赞同它们。”

当主教说完这番话时,我注视着他,以及与他同在的显贵,发现他们都完全赞同他的话。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对信仰的阐述,从中推断出,你所想象并持有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感官的,甚至是物质的,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观。想象父神手持权杖坐在宝座上,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圣灵手托鸽子坐在祂的宝座上,奔赴全地实行祂所听到的,这难道不是感官的吗?既然从你的教导中得出这样的观念,那么我就不能同意你所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允许除一神观以外的其它观念进入我的脑海;既然我不接受并持有其它观念,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量。在适当的时候,我明白了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祂的政府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归于圣灵的,是指神性全在的运作。我的主教大人,请接受一位神的观念,给予合理的考虑,你最终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此外,你的确承认神是一,因为你使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体,且不可分割;然而,你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而是必须说有三个位格,你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诸如你所持有的那种三神观丢失了。你还将不同于其他位格属性的一种属性归于每个位格。你这样做不就分割了神性本质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说,同时又认为神是一呢?如果你说神性是一,我可以原谅你。但当有人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每位独为神’时,他怎么能认为神是一呢?这岂不是一个让人完全不可能同意的矛盾吗?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位神,只能被称为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许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公会或理事会时,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当他们完全一致时,可以说他们在思想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心智。论到具有同一实质的三颗钻石,不能说它们是一颗钻石,但可以说它们在实质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实质。此外,根据重量,每颗钻石的价值都不同于其它钻石;但如果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那么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然而,我察觉到你为何称一位神为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每一位都独自并单独为神,又要求每个教会成员都这样说,因为全世界凡理性健全并得光照的人都承认神是一,因此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神时,那羞耻不会阻止你说出这两种观念。”这次谈话之后,主教和他的神职人员离开了,他离开时,转身试图呼喊“只有一位神”,但却无法做到,因为他的思维抑制了他的舌头;然后他张嘴喘着粗气说:“三位神!”看到这一奇怪的景象,旁观者哈哈大笑离开了。


诠释启示录 #507

507.“一切的青草

507.“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一切科学真理或真知识也因这些爱的欲望而灭亡了。这从“草”和“青”的含义清楚可知:“草”是指知识或科学(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青”(或绿)是指真理,并从真理存活,因为正如青草给动物作食物,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人作属灵的营养;事实上,凡在田间、花园和平原上产出,要么给人,要么给牲畜作营养之物,都与诸如给灵和心智作营养的那类事物相对应,这种营养被称为属灵的营养。类似事物也因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而出现在灵界;由于字面上的圣言是属世的,是通过对应关系来写的,所以此处说“树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都被烧了”,这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和认知或知识,以及一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都被这两种肉体、尘世和纯属世的爱毁灭了。

真知识或科学真理是指用来确认属灵真理,并从属灵良善拥有生命的一切知识或科学。因为一个人通过知识或科学而变得智慧或变得疯狂。当一个人用知识或科学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通过它们而变得智慧;但当用知识或科学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变得疯狂。当他用它们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真理或真知识,可以说是活的知识;但当他用它们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虚假,或虚假的知识,也被称为死的知识。知识(科学)只是功用的手段,它们的品质取决于源于它们的功用。当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时,它们就是活的知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从天堂而来的真理;这些聪明和智慧因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故是活的,因为它们是人的真正属灵生命;但来自虚假的聪明和智慧是不存在的,即便它们被以为存在于任何人里面,它们也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地狱。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青草”表示活的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但被烧的“草”表示死的虚假或虚假知识。当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在与人同在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里面找不到容器,相反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却被接受时,知识或科学就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并对应于枯萎和烧毁的草。人自己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所拥有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因为他能从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但不能从不是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如果它们因它们确认虚假而是死的,那么结果就是疯狂和愚蠢。

在圣言中,这样一个人因对应关系而被比作“草”,在以下经文中也被称为“草”。以赛亚书:

居民变得像田间的菜,青菜,房顶上的草,又如未长成而枯干的田地。(以赛亚书37:27; 列王纪下19:26)

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诗篇37:2)

又:

至于人,他的日子如草一样;他发旺如田野的花。(诗篇103:15)

又:

恨恶锡安的必像房顶上的草,在拔出之前就枯干了。(诗篇129:6)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有声音说,你喊叫吧;他说,我喊叫什么呢?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5–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论及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启示,由“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来表示。“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表示人们将没有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也没有属灵真理,“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野的花”表示属灵真理。“一切肉体都是草;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表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一切肉体”表示一切人,“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同一先知书:

惟有我,是安慰你们的;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要变如草的人子。(以赛亚书51:12)

这些话表示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没有任何东西来自自我智慧和自我聪明。“人”表示智慧方面的人,“人子”表示聪明方面的人;“要变如草”表示这后者只是知识或科学。

又: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后裔;他们要发生在草中间。(以赛亚书44:3–4)

“耶和华的灵”表示神性真理,“福”表示它的增多和结实;因此,“发生在草中间”表示通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而来的聪明。

诗篇:

耶和华使草为牲畜生长,使菜蔬生长,供给人用。(诗篇104:14)

又:

耶和华为地预备雨,使草生长在山上,赐食物给牲畜。(诗篇147:8–9)

摩西五经:

我的教义要如雨降下,我的话语要如露滴落,如细雨降在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上。(申命记32:2)

在这些经文中,“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间的菜蔬”表示属灵真理;因为“田间的菜蔬”表示在一块田地,或新开垦的地上首先萌芽之物,因此它被称为“供给人用的菜蔬”。经上之所以说草是给牲畜的,给牲畜作“食物”,是因为在圣言中,“牲畜或走兽”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他作食物和营养。

约伯记:

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吃草像牛一样。(约伯记40:15)

在圣言中,“巨兽”与“牲畜或走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人的属世情感,故经上说:“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的属灵牧场或食物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这由“他吃草像牛一样”来表示。

“青或绿”表示活物,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进一步解释;因为任何植物或菜蔬正在生长,或可以说活着时,都是青绿的;但当它不再生长,或可以说死了时,它的绿色就会消失。因此,“青或绿”表示活物或活着的东西;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11:16; 17:8; 以西结书17:24; 20:47; 何西阿书14:8; 诗篇37:35; 52:8; 92:10,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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