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

16.对此,我补充以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看见一些刚从尘世进入灵界的灵人一起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要人物,其中一位还是主教。他们来到我跟前,我们谈了一会儿有关灵界的事,他们以前对此一无所知。然后我说:“我听见你们在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在世时所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大奥秘。”于是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发现你是一个平信徒,所以,我会阐述对这个奥秘的看法,以便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以前是,现在仍是这样:父神、子神、圣灵神坐在天天堂当中巍峨雄壮的宝座上。其中父神在纯金宝座上,手持权杖;子神坐在父神右手边的纯银宝座上,头上戴着冠冕;圣灵神坐在他们旁边的闪耀水晶宝座上,手里托着一只鸽子。闪闪发光的宝石灯以三盏为一组悬挂在他们周围;距离这个光环很远的地方是侍立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并唱着赞美诗;此外,父神还不时与祂的儿子讨论哪些人当被称义,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哪些人配得被他们接纳到天使之列,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名字,便奔赴全世界找到他们,随身携带功义的恩赐,作为每个要称义之人得救的标志。祂一到就向他们呼气,吹去他们的罪孽,就好象人拿着扇子扇净火炉冒出的煤烟,并将它粉饰一新。祂还会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刷新他们的灵或心灵,给他们带来新生,赋予他们婴孩般的面容。最后,祂会在他们额上留下十字架的印记,称其为神的选民,神的儿女。”一番讲论过后,主教说:“在世时,我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因为我的很多牧师都在那里为我的演讲鼓掌喝彩,所以我肯定你也会,作为一个平信徒,你会因它而信服的。”
主教讲完这番话,我仔细打量他并与他一起的牧师,发现他们一致赞同他的观点。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所阐述的信仰,从中推断出,你所形成并持守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纯粹是属世的、感把父神想象为坐在宝座上,手持权杖,或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或圣灵手托鸽子奔赴世界各地执行祂的命令,这一切难道不是感官化的思维吗?根据你的陈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种想法,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我从小就不能接受一位神以外的其它观念;我不能接受并持守其它观点,所以你所说的话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不久以后我就明白,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管理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而关于圣灵的陈述是指神性无处不在的作为。请接受我的主,一位神的观念,并给予理性思考,你终究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另外,你承认神是一位,因为你让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体。然而,你不让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却又坚持说有三个位格,以免失去你所信奉的三位神的观念。你又赋予每个位格不同于其他位格的属性。你所做的这一切不是在分割你的神性本质吗?既如此,你又怎能声称并思想神是一位呢?若你说有一位神性,我还能原谅你。人若听说‘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每一位都单独为神’,又怎么可能认为神是一位呢?这岂不是一个无法让人相信的悖论?他们无法被说成一位神,只能说有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这样来说明:很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议会或委员会,但不能说他们是一个人;他们各自持有相同的观点,只可说他们有一个观点,换句话说,他们在观点上是一位。单一成分的三颗钻石不可说成是一颗钻石,尽管它们在成分上可以说是一颗。而且,每颗钻石因其重量而在价值上不同于其它钻石。若说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明白你们为何称每个位格自身单独为神的三个位格为一位神,又要求教会的每个信徒都这样说。因为世上凡理性健全的开明人士都承认神只有一位。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时,那羞耻无法阻止你说出这两种想法。”说完这番话,主教和他的牧师离开了,他边走边转身,试图叫喊“只有一位神”;却做不到,因为他的思维阻住了他的舌头,结果他张嘴喘着气说“三位神!”旁观者看到这古怪的一幕不禁放声大笑,随后也离开了。

诠释启示录 #1136

1136.“一时之间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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