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看见一些刚从尘世进入灵界的灵人一起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要人物,其中一位还是主教。他们来到我跟前,我们谈了一会儿有关灵界的事,他们以前对此一无所知。然后我说:“我听见你们在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在世时所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大奥秘。”于是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发现你是一个平信徒,所以,我会阐述对这个奥秘的看法,以便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以前是,现在仍是这样:父神、子神、圣灵神坐在天天堂当中巍峨雄壮的宝座上。其中父神在纯金宝座上,手持权杖;子神坐在父神右手边的纯银宝座上,头上戴着冠冕;圣灵神坐在他们旁边的闪耀水晶宝座上,手里托着一只鸽子。闪闪发光的宝石灯以三盏为一组悬挂在他们周围;距离这个光环很远的地方是侍立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并唱着赞美诗;此外,父神还不时与祂的儿子讨论哪些人当被称义,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哪些人配得被他们接纳到天使之列,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名字,便奔赴全世界找到他们,随身携带功义的恩赐,作为每个要称义之人得救的标志。祂一到就向他们呼气,吹去他们的罪孽,就好象人拿着扇子扇净火炉冒出的煤烟,并将它粉饰一新。祂还会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刷新他们的灵或心灵,给他们带来新生,赋予他们婴孩般的面容。最后,祂会在他们额上留下十字架的印记,称其为神的选民,神的儿女。”一番讲论过后,主教说:“在世时,我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因为我的很多牧师都在那里为我的演讲鼓掌喝彩,所以我肯定你也会,作为一个平信徒,你会因它而信服的。”
主教讲完这番话,我仔细打量他并与他一起的牧师,发现他们一致赞同他的观点。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所阐述的信仰,从中推断出,你所形成并持守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纯粹是属世的、感把父神想象为坐在宝座上,手持权杖,或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或圣灵手托鸽子奔赴世界各地执行祂的命令,这一切难道不是感官化的思维吗?根据你的陈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种想法,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我从小就不能接受一位神以外的其它观念;我不能接受并持守其它观点,所以你所说的话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不久以后我就明白,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管理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而关于圣灵的陈述是指神性无处不在的作为。请接受我的主,一位神的观念,并给予理性思考,你终究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另外,你承认神是一位,因为你让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体。然而,你不让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却又坚持说有三个位格,以免失去你所信奉的三位神的观念。你又赋予每个位格不同于其他位格的属性。你所做的这一切不是在分割你的神性本质吗?既如此,你又怎能声称并思想神是一位呢?若你说有一位神性,我还能原谅你。人若听说‘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每一位都单独为神’,又怎么可能认为神是一位呢?这岂不是一个无法让人相信的悖论?他们无法被说成一位神,只能说有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这样来说明:很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议会或委员会,但不能说他们是一个人;他们各自持有相同的观点,只可说他们有一个观点,换句话说,他们在观点上是一位。单一成分的三颗钻石不可说成是一颗钻石,尽管它们在成分上可以说是一颗。而且,每颗钻石因其重量而在价值上不同于其它钻石。若说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明白你们为何称每个位格自身单独为神的三个位格为一位神,又要求教会的每个信徒都这样说。因为世上凡理性健全的开明人士都承认神只有一位。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时,那羞耻无法阻止你说出这两种想法。”说完这番话,主教和他的牧师离开了,他边走边转身,试图叫喊“只有一位神”;却做不到,因为他的思维阻住了他的舌头,结果他张嘴喘着气说“三位神!”旁观者看到这古怪的一幕不禁放声大笑,随后也离开了。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新教会,它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光照。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可参看AR 10节);具体地则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AR 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是指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并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灯台被看见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凭通过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为一个教会;在下文我们会看到,“金”表示良善。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紧挨着一个,也不相互接触,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形成一种环,这从下一章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关于灯台上的灯,经上什么都没有说;但在下文,经上说:
圣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不需要太阳和月亮,因它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此外:
他们不需要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事实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的人只是从主那里发光的灯台。
会幕中的“金灯台”只代表在来自主的光照方面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利未记24:3, 4; 民数记8:2-4)。它代表在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方面的主的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和下文(AR 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中的“灯台”也表示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以及其它地方)。但我们要说明,在撒迦利亚书4章,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按顺序表示什么。
亚4:1-7所包含的事物表示主出于爱之良善通过真理对新教会的光照;那里的“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亚4:8-10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在那里,将建造房屋,也就是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亚4:11-14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个教会也会有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对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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