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看见一些刚从尘世进入灵界的灵人一起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要人物,其中一位还是主教。他们来到我跟前,我们谈了一会儿有关灵界的事,他们以前对此一无所知。然后我说:“我听见你们在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在世时所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大奥秘。”于是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发现你是一个平信徒,所以,我会阐述对这个奥秘的看法,以便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以前是,现在仍是这样:父神、子神、圣灵神坐在天天堂当中巍峨雄壮的宝座上。其中父神在纯金宝座上,手持权杖;子神坐在父神右手边的纯银宝座上,头上戴着冠冕;圣灵神坐在他们旁边的闪耀水晶宝座上,手里托着一只鸽子。闪闪发光的宝石灯以三盏为一组悬挂在他们周围;距离这个光环很远的地方是侍立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并唱着赞美诗;此外,父神还不时与祂的儿子讨论哪些人当被称义,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哪些人配得被他们接纳到天使之列,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名字,便奔赴全世界找到他们,随身携带功义的恩赐,作为每个要称义之人得救的标志。祂一到就向他们呼气,吹去他们的罪孽,就好象人拿着扇子扇净火炉冒出的煤烟,并将它粉饰一新。祂还会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刷新他们的灵或心灵,给他们带来新生,赋予他们婴孩般的面容。最后,祂会在他们额上留下十字架的印记,称其为神的选民,神的儿女。”一番讲论过后,主教说:“在世时,我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因为我的很多牧师都在那里为我的演讲鼓掌喝彩,所以我肯定你也会,作为一个平信徒,你会因它而信服的。”
主教讲完这番话,我仔细打量他并与他一起的牧师,发现他们一致赞同他的观点。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所阐述的信仰,从中推断出,你所形成并持守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纯粹是属世的、感把父神想象为坐在宝座上,手持权杖,或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或圣灵手托鸽子奔赴世界各地执行祂的命令,这一切难道不是感官化的思维吗?根据你的陈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种想法,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我从小就不能接受一位神以外的其它观念;我不能接受并持守其它观点,所以你所说的话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不久以后我就明白,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管理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而关于圣灵的陈述是指神性无处不在的作为。请接受我的主,一位神的观念,并给予理性思考,你终究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另外,你承认神是一位,因为你让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体。然而,你不让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却又坚持说有三个位格,以免失去你所信奉的三位神的观念。你又赋予每个位格不同于其他位格的属性。你所做的这一切不是在分割你的神性本质吗?既如此,你又怎能声称并思想神是一位呢?若你说有一位神性,我还能原谅你。人若听说‘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每一位都单独为神’,又怎么可能认为神是一位呢?这岂不是一个无法让人相信的悖论?他们无法被说成一位神,只能说有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这样来说明:很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议会或委员会,但不能说他们是一个人;他们各自持有相同的观点,只可说他们有一个观点,换句话说,他们在观点上是一位。单一成分的三颗钻石不可说成是一颗钻石,尽管它们在成分上可以说是一颗。而且,每颗钻石因其重量而在价值上不同于其它钻石。若说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明白你们为何称每个位格自身单独为神的三个位格为一位神,又要求教会的每个信徒都这样说。因为世上凡理性健全的开明人士都承认神只有一位。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时,那羞耻无法阻止你说出这两种想法。”说完这番话,主教和他的牧师离开了,他边走边转身,试图叫喊“只有一位神”;却做不到,因为他的思维阻住了他的舌头,结果他张嘴喘着气说“三位神!”旁观者看到这古怪的一幕不禁放声大笑,随后也离开了。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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