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58

158.附加说明。

158.附加说明。

由于本章的主题是圣灵,所以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旧约圣言中,经上没有提到圣灵(Holy Spirit),只在三个地方提到“圣洁的灵(Spirit of Holiness)”,在诗篇(51:11)提到了一次,在以赛亚书(63:10, 11)提到了两次。但在新约圣言中,无论在福音书,还是在使徒行传,以及他们的书信中,经上经常提到圣灵。原因在于,当主降世时,圣灵才第一次存在;因为圣灵是由父那里从主出来的;“独有主是圣的”(启示录15:4)。因此,天使加百列也对母亲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路加福音1:35)

经上说: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然而,在此之前,经上说,圣灵充满伊利莎白(路加福音1:41)、撒迦利亚(路加福音1:67),以及西面(路加福音2:25);这是因为耶和华父的灵充满他们,这灵因主早已在世上而被称为圣灵。这就是为何在旧约圣言中,没有一个地方说,先知从圣灵那里说话,而是说,从耶和华那里说话;因为我们处处读到“耶和华对我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耶和华说”、“耶和华如此说”。为免得有人怀疑这一点,我只从耶利米书中引用这些话出现的经文:耶利米书1:4, 7, , 19; , 9, 19, 22, 29, 31; 3:1, 6, 10, 12, 14, 16; 4:1, 3, 9, 17, 27; 5:11, 14, 18, 22, 29; 6:6, 9, 12, 15-16, 21-22; 7:1, 3, 11, 13, 19-21; 8:1, 3, 12-13; 9:3, 7, 9, 13, 15, 17, 22, 24-25; 10:1-2, 18; 11:1, 6, 9, 11, 17-18, 21-22; 12:14, 17; 13:1, 6, 9, , 25; 14:1, 10, 14-15; 15:1-3, 6, 11, 19-20; 16:1, 3, 5, 9, 14, 16; 17:5, 15, 19-21, 24; 18:1, 5-6, 11, 13; 19:1, 3, 6, 12, 15; 20:4; 21:1, 4, 7-8, 11-12; 22:2, 5-6, 11, 18, 24, 29-30; 23:2, 5, 7, 12, 15, 24, 29, 31, 38; 24:3, 5, 8; 25:1, 3, 7-9, 15, 27-29, 32; 26:1-2, 18; 27:1-2, 4, 8, 11, 16, 19, 21-22; 28:2, 12, 14, 16; 29:4, 8-9, 16, 19-21, 25, 30-32; , 8, 10-12, 17-18; 31:1-2, 7, 10, 15-17, 23, 27-28, 31-38; 32:1, 6, 14-15, 25-26, 28, 30, 36, 42; 33:1-2, 4, 10, 12-13, 17, 19-20, 23, 25; 34:1-2, 4, 8, 12-13, 17, 22; 35:1, 13, 17-19; 36:1, 6, 27, 29-30; 37:6-7, 9; 38:2-3, 17; ; 40:1; 42:7, 9, 15, 18-19; 43:8, 10; 44:1-2, 7, 11, 24-26, 30; 45:2, 5; 46:1, 23, 25, 28; 47:2; 48:1, 8, 12, 30, 35, 38, 40, 43-44, 47; 49:2, 5-7, 12-13, 16, 18, 26, 28, 30, 32, 35, 37-39; 50:1, 4, 10, 18, 20-21, 30-31, 33, 35, 40; 51:25, 33, 36, 39, 52, 58。这些话也出现在其它所有先知书中,但没有一个地方说,圣灵对他们说话,或耶和华通过圣灵对他们说话。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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