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附加注释:
由于本章论述的是圣灵,故有必要指出,旧约并未提及圣灵,只有三处提到“圣洁的灵”:一处在诗篇(51:11),两处在以赛亚书(63:10,11)。但新约却经常提及,无论福音书,还是使徒行传,以及他们的书信。原因在于,圣灵在主降世时才开始存在,因为圣灵通过父从主而出,“独有主是圣的”(启示录15:4)。由于这个原因,天使迦百列对耶稣的母亲玛利亚说:“你所要生的圣者”(路加福音1:35)。我们之所以会读到:“那时圣灵还没有,因为耶稣尚未得荣耀”(约翰福音7:39),尽管此前经上说,圣灵充满伊利莎白(路加福音1:41)、撒迦利亚(路加福音1:67),以及西面(路加福音2:25),是因为那是耶和华父的灵充满他们。它被称为圣灵是因为那时主已在人世。这就是为何在旧约,经上没有一处说过先知通过圣灵说话,而是通过耶和华。我们处处都能读到“耶和华对我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为免有人质疑这一点,我仅从耶利米书中列举出有这些表述的经文:1:4, 7, 11-14, 19; 2:1-5, 9, 19, 22, 29, 31; 3:1, 6, 10, 12, 14, 16; 4:1, 3, 9, 17, 27; 5:11, 14, 18, 22, 29; 6:6, 9, 12, 15, 16, 21, 22; 7:1, 3, 11, 13, 19-21; 8:1, 3, 12, 13; ix. 3, 7, 9, 13, 15, 17, 22, 24, 25; 10:1, 2, 18; 11:1, 3, 6, 9, 11, 17, 18, 21, 22; 12:14, 17; 13:1, 6, 9, 11-15, 25; 14:1, 10, 14, 15; 15:1-6, 11, 19, 20; 16:1, 3, 5, 9, 14, 16; 17:5, 19-21, 24; 18:1, 5, 6, 11, 13; 19:1, 3, 6, 12, 15; 20:4; 21:1, 4, 7, 8, 11, 12, 14; 22:2, 5, 6, 11, 16, 18, 24, 29, 30; 23:2, 5, 7, 12, 15, 24, 29, 31, 38; 24:3, 5, 8; 25:1, 3, 7-9, 15, 27-29, 32; 26:1, 2, 18; 27:1, 2, 4, 8, 11, 16, 19, 21, 22; 28:2, 12, 14, 16; 29:4, 8, 9, 16, 19-21, 25, 30-32; 30:1-5, 8, 10-12, 17, 18; 31:1, 2, 7, 10, 15-17, 23, 27, 28, 31-38; 32:1, 6, 14, 15, 25, 26, 28, 30, 36, 42, 44; 33:1, 2, 4, 10-13, 17, 19, 20, 23, 25; 34:1, 2, 4, 8, 12, 13, 17, 22; 35:1, 13, 17-19; 36:1, 6, 27, 29, 30; 37:6, 7, 9; 38:2, 3, 17; 39:15-18; 40:1; 42:7, 9, 15, 18, 19; 43:8, 10; 44:1, 2, 7, 11, 24-26, 30; 45:2, 5; 46:1, 23, 25, 28; 47:1; 48:1, 8, 12, 30, 35, 38, 40, 43, 44, 47; 49:2, 5-7, 12, 13, 16, 18, 26, 28, 30, 32, 35, 37-39; 50:1, 4, 10, 18, 20, 21, 30, 31, 33, 35, 40; 51:25, 33, 36, 39, 52, 58。这些表述也出现在其它所有先知书中,经上却没有一处提到圣灵对他们说,或耶和华通过圣灵对他们说。
1144.“丝绸、朱红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丝绸”和“朱红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丝绸”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142节)。这良善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是一致的,故在圣言中,这真理也由“朱红色”来表示。但“丝绸、朱红色料”在此表示被巴比伦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当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被扭曲时,它们就会被亵渎;因为那些处于巴比伦人所处的那种自我之爱的人不可能拥有任何对邻之爱;即便他们爱其他人,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因此目的仍是这个人自己,对邻之爱则是手段,只要手段能服务于目的,目的就会爱手段;当手段不再服务于目的时,目的就会抛弃它们。这一点可从他们作为的一切细节看出来。对邻之爱在灵义上就是对功用的爱;当功用是为了自我时,它就不是对功用的爱,而是对自我的爱。“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西结书中的经文(16:10, 13)看出来,刚才已经解释了这些经文(参看AE 1143节)。“丝绸”因其光泽或发光的品质而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因为丝绸闪耀着光,或说因光而具有光泽,“光”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被称为属灵神性。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构成地狱;但现在要说明这些爱的源头。人被造是为了爱自己和世界,爱邻舍和天堂,也爱主。因此,当一个人出生时,他首先爱自己和世界,然后随着他变得智慧,他爱邻舍和天堂,随着他变得更加智慧,他爱主。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就处于神序,实际上被主引导,尽管表面上看,是被他自己引导。然而,他没有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停在第一个层级,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层级;即便他爱邻舍、天堂和主,那也是在世人面前,是为了自己。但他若完全没有智慧,就只爱自己,并为了自己而爱世界和邻舍;至于天堂和主,他要么蔑视,要么否认,要么恨恶,即便在话语上不是这样,在心里也是这样。这些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源头,由于这些爱就是地狱,所以地狱来自何处,或说地狱的起源是显而易见的。
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就像一棵被砍倒的树,或像一棵果实有害或有毒的树;他也像种子无法扎根于其中的沙土,或像只长蒺藜、荆棘和荨麻的土壤。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心智的内层或较高部分就会关闭,外层和较低部分则打开。自我之爱因将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引向它自己,并将它们浸没于身体,所以颠倒并扭曲了心智的外层,如前所述,这些外层是敞开的;因此,它们倾向、趋于并被带到下面,即地狱。
但由于人仍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能力都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他生而为人,同时他又处于这种颠倒的状态,不再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他通过对来自虚假的邪恶,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确认而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光,以便他可以超越他人。他以为这是理性之光,其实它是地狱之光,本身充满愚昧,或愚蠢的妄想,会产生一种夜间梦境般的幻象,或一种疯狂的幻想;因此,存在的事物看似不存在,不存在的事物看似存在。不过,这些事通过对比天使-人和魔鬼-人会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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