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和从它发出的一切。从这个词的严格意义上来说,人的灵仅仅是指他的心智,因为死后,正是这心智仍活着,那时它被称为灵: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然后是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但灵,然后是撒但。每个人的心智都是他的内在人,即真正的人,或实际上的这个人,住在构成他身体的外在人里面;因此,当身体通过死亡而脱去时,内在人就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只住在头部里面的人是错误的。在头部,它只存在于初始结构中,人出于其理解力所思考的一切,和出于其意愿所做的一切,都首先从这些初始结构中发出;在身体中,它存在于为感觉和行动而形成的衍生物中。由于心智始终附着于身体结构,或说与它们内在相连,所以它赋予它们感觉和运动。它还激发一种感觉,好像身体凭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每个智者都知道,这是一个谬误。由于人的灵出于理解力思考,出于意愿行动,还由于身体不是从它自己那里,而是从灵那里行动,所以可推知,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和他的爱之情感,以及从它们发出并运作的一切。“人的灵”表示诸如属于心智的那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只需引用其中少量经文,谁都能看出,这就是“灵”的含义。以下就是从众多经文中所取的少量经文;出埃及记:
比撒列被智慧、理解或聪明和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但以理书:
论到但以理,尼布甲尼撒说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有知识、理解或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1, 12)
申命记:
约书亚充满智慧的灵。(申命记34:9)
以西结书:
你们要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18:31)
马太福音: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以赛亚书:
我住在痛悔和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诗篇: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以赛亚书: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以及其它地方。“灵”也表示诸如属于败坏和邪恶心智的那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说谎的人。(弥迦书2:11)
灵对神不坚定的一代。(诗篇78:8)
淫乱的灵。(何西阿书5:4; 4:12)
每一颗心都必融化,每一个灵都必昏厥。(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里所起的,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烦乱。(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从这些和其它众多经文中很清楚地看出,“灵”表示人的心智和属于它的一切。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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