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具体来说,人的灵无非是他的心智。死后活着的就是心智,那时它被称为灵。他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随后成为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旦灵,随后成为撒旦。人的心智就是他的内在人,也就是真正的人,居于肉体所构成的外在人中。所以,当肉体通过死亡脱去后,内在人完全就是人的样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仅居于头脑中的人是错的。
头脑中只有心智的初始元素,人通过理解力所思的一切和通过意愿所行的一切皆从这些初始元素发出。心智的衍生元素则存在于身体中,它们用来形成感觉和活动。心智由于总是附着于身体结构,故会赋予它们感觉和活动,还给它们造成一种感觉,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是,凡智者都知道,后者(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是一个错觉。既然人的灵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意愿行动,既然身体无法自主行动,只能通过灵,那么可知,人的灵就是他的聪明(或才智intelligence)和爱的情感,以及由这二者所发出和运行的一切。
“人的灵”是指诸如属乎心智之类的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比撒列被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尼布甲尼撒称但以理里面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2,14)
约书亚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西结书18:31)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我住在破碎、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灵”还表堕落、邪恶心智的产物,如下列经文所证明的: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要怀的是糠秕,要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口吐谎言之人。(弥迦书2:11)
其灵对神不忠贞的一代。(诗篇78:8)
邪恶的灵。(何西阿书4:12;5:4)
一切心都必消化,一切灵都必衰微。(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所起之意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凡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不安。(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清楚证实,“灵”表人的心智及其所属之物。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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