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这一点可通过各种理性考虑来说明。例如,众所周知,使徒们从主那里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后,走遍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传福音,并以口头和书信的形式来传播;这是他们凭自己从主那里如此行的。彼得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雅各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约翰以另一种方式,保罗又以一种方式,各人都根据自己特有的聪明来教导和写作。主以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照着各人感知的品质而从中取了一部分,并照着各人能力的品质来使用它。主充满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但每位天使都照着他自己的心智状态而说话和行动,有些天使简单,有些天使智慧,因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从主那里说话(和行动)。
教会的每个牧师都是如此,无论他处于真理,还是处于虚假。每个牧师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聪明,每个牧师都出于自己的心智,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所拥有的灵说话。以所有新教徒为例,无论是被称为福音派的,还是被称为改革宗的;他们在路德、梅兰希顿或加尔文所教导的教义上接受教导后,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从领袖或教义那里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可以用上千种方式来解释,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丰饶角,各人从中汲取匹配和适合自己天赋的东西,并照着自己特有的才干来解释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脏在肺部内和肺部上的作用,以及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的反作用来说明;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却又是相互结合的。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呼吸;但心脏并不通过肺部呼吸;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们都会停止行动。心脏在全身内脏内和内脏上的作用也是如此。心脏将血液输送到各个方向,各个内脏则照着它所发挥的功用的性质,也照着它的功能而从中汲取各自的份,因此,每一个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汲取血液)。
这个真理同样可以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来说明;这邪恶被称为遗传之恶,在人内和人身上起作用;源于主的良善也是如此,这良善从上面或里面起作用,而这邪恶从下面或外面起作用。如果邪恶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就不能改造,也无可指责;如果源于主的良善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同样不能改造;但由于良善和邪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当人凭自己从邪恶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凭自己从良善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既然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那么当人从魔鬼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从主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正是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够改造。
人的整个内在和整个外在也是如此。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内在在外在内和外在上起作用,但不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个计划,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那些适合它功用的计划。因为人的内在(内在是指他的自愿和可感知的心智)有一大堆观念在里面,如果这些观念通过人的口流出来,或在说话时流出来,那么这就像一阵狂风从风箱中呼啸而出一样。内在及其内容的普遍性可以比作一片海洋、花坛或花园,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适合它的功用,或说足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因为当它以某种程度的丰盛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时,它并不通过人行动,而是人凭自己从圣言那里说话和行动。主也是如此,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从祂自己或圣言那里在人里面和人身上起作用,但不通过人行动,因为当人从圣言那里行动和说话时,他就是从主那里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但这一点可通过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来更好地说明。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灵魂在身体内和身体上起作用,但不通过身体行动,而身体凭自己从灵魂那里行动。灵魂不通过身体行动,因为这两者不会互相商量和深思熟虑;灵魂不会命令或要求身体做这个或那个,或从它的口中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或乞求灵魂给予或提供任何东西;因为属于灵魂的一切也属于身体,相互和可互换地。主的神性和人身也是这样,因为主人身的灵魂是父的神性,人身是父的身体;人身不会要求它自己的神性告诉它说什么、做什么。因此,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来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 27)
“到那日”是指祂得了荣耀之后,也就是说,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个奥秘来自主自己,是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的。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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