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这些要点可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如,众所周知,使徒们受主赐的圣灵后,走遍世界大部分地区传讲福音,或口传,或通过书信传播福音的消息。他们凭自己通过主这样做;因为彼得教导和书写的方式是这一种,雅各是那一种,而约翰和保罗则又是一种,各自照自己的悟性。主将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从这源头领受多少则取决于他们的悟性,他们履行自己职责的方式取决于各自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众天使充满主,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但各自的言行依然取决于各自的心理状态;有些天使比较简单,有些则比较智慧,因而种类无限多样;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通过主来说话。
教会的所有牧师也一样,传讲真理的也好,传讲虚假的也好,每个牧师用的是自己的嘴,凭的是自己的悟性;各自都照着自己内心的引领,也就是照着他拥有的灵的引领说话。所有新教徒,无论是奉福音派之名,还是奉改革宗之名,一旦接受从路德、墨兰顿或加尔文传下来的教义,那么就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通过领袖或教义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有上千种解读方式,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聚宝盆,人人都根据自己的天资从中汲取适合并匹配自己性情的东西,然后凭自己的才能解读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在肺中运行并作用于肺,同时肺通过心自主反应来说明。这二者完全不同,却又相互联结。肺通过心自主呼吸,而不是心通过肺呼吸。若出现这种情况,这二者都会停止运作。心在全身内脏中运行并作用于它们也是如此。心将血液循环到各个部位,而内脏则汲取这血液,每个部位所汲取的份量,正好能使它履行适当功能,并照着这功能发挥作用,因而各自都有不同方式。
这一真理还可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也就是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说明。这恶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出自主的良善同样如此。不过,良善从上或从内作用,而这恶从下或从外作用。如果这恶通过此人运行,他就无法被改造,当然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同样,如果出自主的良善通过此人运行,这种情况下,他也无法被改造。但由于良善与邪恶皆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故人若凭自己通过邪恶行事,就会招来罪责;若凭自己通过良善行事,则仍是清白无罪的。由于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所以人若通过魔鬼行事,就有罪了,若通过主行事,就无罪了。正是人人所享有的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得以改造。
这和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内在与外在是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在一起。内在在外在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外在,但不是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种打算,但外在仅从中选择那些有用的。人的内在,是指他的自发而又有洞察力的心智(voluntary and perceptive mind);那里有一大堆的观念,这些观念若脱口而出,就会象风箱鼓出的大风。由于内在涉及共性,所以它好比海洋、花坛或花园,外在只从中拣选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当圣言丰丰满满地存在于人的内在时,他凭自己通过圣言说话、行动,而不是圣言通过他行动。主也一样,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主凭自己,或通过圣言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而不是通过人。因为人通过圣言行动和说话,就是通过主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这一点通过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来说明更贴切。灵魂与身体是不同的,然而又相互结合在一起。灵魂不是通过身体,而是在身体里面运行,并作用于身体。身体凭自己通过灵魂行动。灵魂并非通过身体行动,因为它们不会彼此商讨和争论,灵魂也不会命令或请求身体做这做那,或要求它用自己的嘴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灵魂给它什么或提供什么,因为凡属灵魂的,也属身体,反之亦然。主的神性和人性也是这样,因为父的神性就是祂人性的灵魂,人性则是祂的身体。这人性不会要求它的神性去说什么或做什么。所以,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27)
“到那日”表祂得荣耀之后,即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是主自己所揭开的秘密,是为了那些将要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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