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54

154.这些要点可通

154.这些要点可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如,众所周知,使徒们受主赐的圣灵后,走遍世界大部分地区传讲福音,或口传,或通过书信传播福音的消息。他们凭自己通过主这样做;因为彼得教导和书写的方式是这一种,雅各是那一种,而约翰和保罗则又是一种,各自照自己的悟性。主将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从这源头领受多少则取决于他们的悟性,他们履行自己职责的方式取决于各自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众天使充满主,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但各自的言行依然取决于各自的心理状态;有些天使比较简单,有些则比较智慧,因而种类无限多样;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通过主来说话。
教会的所有牧师也一样,传讲真理的也好,传讲虚假的也好,每个牧师用的是自己的嘴,凭的是自己的悟性;各自都照着自己内心的引领,也就是照着他拥有的灵的引领说话。所有新教徒,无论是奉福音派之名,还是奉改革宗之名,一旦接受从路德、墨兰顿或加尔文传下来的教义,那么就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通过领袖或教义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有上千种解读方式,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聚宝盆,人人都根据自己的天资从中汲取适合并匹配自己性情的东西,然后凭自己的才能解读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在肺中运行并作用于肺,同时肺通过心自主反应来说明。这二者完全不同,却又相互联结。肺通过心自主呼吸,而不是心通过肺呼吸。若出现这种情况,这二者都会停止运作。心在全身内脏中运行并作用于它们也是如此。心将血液循环到各个部位,而内脏则汲取这血液,每个部位所汲取的份量,正好能使它履行适当功能,并照着这功能发挥作用,因而各自都有不同方式。
这一真理还可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也就是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说明。这恶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出自主的良善同样如此。不过,良善从上或从内作用,而这恶从下或从外作用。如果这恶通过此人运行,他就无法被改造,当然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同样,如果出自主的良善通过此人运行,这种情况下,他也无法被改造。但由于良善与邪恶皆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故人若凭自己通过邪恶行事,就会招来罪责;若凭自己通过良善行事,则仍是清白无罪的。由于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所以人若通过魔鬼行事,就有罪了,若通过主行事,就无罪了。正是人人所享有的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得以改造。
这和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内在与外在是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在一起。内在在外在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外在,但不是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种打算,但外在仅从中选择那些有用的。人的内在,是指他的自发而又有洞察力的心智(voluntary and perceptive mind);那里有一大堆的观念,这些观念若脱口而出,就会象风箱鼓出的大风。由于内在涉及共性,所以它好比海洋、花坛或花园,外在只从中拣选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当圣言丰丰满满地存在于人的内在时,他凭自己通过圣言说话、行动,而不是圣言通过他行动。主也一样,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主凭自己,或通过圣言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而不是通过人。因为人通过圣言行动和说话,就是通过主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这一点通过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来说明更贴切。灵魂与身体是不同的,然而又相互结合在一起。灵魂不是通过身体,而是在身体里面运行,并作用于身体。身体凭自己通过灵魂行动。灵魂并非通过身体行动,因为它们不会彼此商讨和争论,灵魂也不会命令或请求身体做这做那,或要求它用自己的嘴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灵魂给它什么或提供什么,因为凡属灵魂的,也属身体,反之亦然。主的神性和人性也是这样,因为父的神性就是祂人性的灵魂,人性则是祂的身体。这人性不会要求它的神性去说什么或做什么。所以,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27)
“到那日”表祂得荣耀之后,即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是主自己所揭开的秘密,是为了那些将要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

诠释启示录 #200

200.“且要在我父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 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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