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这些要点可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如,众所周知,使徒们受主赐的圣灵后,走遍世界大部分地区传讲福音,或口传,或通过书信传播福音的消息。他们凭自己通过主这样做;因为彼得教导和书写的方式是这一种,雅各是那一种,而约翰和保罗则又是一种,各自照自己的悟性。主将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从这源头领受多少则取决于他们的悟性,他们履行自己职责的方式取决于各自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众天使充满主,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但各自的言行依然取决于各自的心理状态;有些天使比较简单,有些则比较智慧,因而种类无限多样;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通过主来说话。
教会的所有牧师也一样,传讲真理的也好,传讲虚假的也好,每个牧师用的是自己的嘴,凭的是自己的悟性;各自都照着自己内心的引领,也就是照着他拥有的灵的引领说话。所有新教徒,无论是奉福音派之名,还是奉改革宗之名,一旦接受从路德、墨兰顿或加尔文传下来的教义,那么就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通过领袖或教义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有上千种解读方式,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聚宝盆,人人都根据自己的天资从中汲取适合并匹配自己性情的东西,然后凭自己的才能解读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在肺中运行并作用于肺,同时肺通过心自主反应来说明。这二者完全不同,却又相互联结。肺通过心自主呼吸,而不是心通过肺呼吸。若出现这种情况,这二者都会停止运作。心在全身内脏中运行并作用于它们也是如此。心将血液循环到各个部位,而内脏则汲取这血液,每个部位所汲取的份量,正好能使它履行适当功能,并照着这功能发挥作用,因而各自都有不同方式。
这一真理还可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也就是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说明。这恶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出自主的良善同样如此。不过,良善从上或从内作用,而这恶从下或从外作用。如果这恶通过此人运行,他就无法被改造,当然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同样,如果出自主的良善通过此人运行,这种情况下,他也无法被改造。但由于良善与邪恶皆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故人若凭自己通过邪恶行事,就会招来罪责;若凭自己通过良善行事,则仍是清白无罪的。由于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所以人若通过魔鬼行事,就有罪了,若通过主行事,就无罪了。正是人人所享有的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得以改造。
这和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内在与外在是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在一起。内在在外在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外在,但不是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种打算,但外在仅从中选择那些有用的。人的内在,是指他的自发而又有洞察力的心智(voluntary and perceptive mind);那里有一大堆的观念,这些观念若脱口而出,就会象风箱鼓出的大风。由于内在涉及共性,所以它好比海洋、花坛或花园,外在只从中拣选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当圣言丰丰满满地存在于人的内在时,他凭自己通过圣言说话、行动,而不是圣言通过他行动。主也一样,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主凭自己,或通过圣言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而不是通过人。因为人通过圣言行动和说话,就是通过主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这一点通过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来说明更贴切。灵魂与身体是不同的,然而又相互结合在一起。灵魂不是通过身体,而是在身体里面运行,并作用于身体。身体凭自己通过灵魂行动。灵魂并非通过身体行动,因为它们不会彼此商讨和争论,灵魂也不会命令或请求身体做这做那,或要求它用自己的嘴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灵魂给它什么或提供什么,因为凡属灵魂的,也属身体,反之亦然。主的神性和人性也是这样,因为父的神性就是祂人性的灵魂,人性则是祂的身体。这人性不会要求它的神性去说什么或做什么。所以,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27)
“到那日”表祂得荣耀之后,即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是主自己所揭开的秘密,是为了那些将要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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