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54

154.这一点可通过

154.这一点可通过各种理性考虑来说明。例如,众所周知,使徒们从主那里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后,走遍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传福音,并以口头和书信的形式来传播;这是他们凭自己从主那里如此行的。彼得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雅各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约翰以另一种方式,保罗又以一种方式,各人都根据自己特有的聪明来教导和写作。主以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照着各人感知的品质而从中取了一部分,并照着各人能力的品质来使用它。主充满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但每位天使都照着他自己的心智状态而说话和行动,有些天使简单,有些天使智慧,因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从主那里说话(和行动)。

教会的每个牧师都是如此,无论他处于真理,还是处于虚假。每个牧师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聪明,每个牧师都出于自己的心智,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所拥有的灵说话。以所有新教徒为例,无论是被称为福音派的,还是被称为改革宗的;他们在路德、梅兰希顿或加尔文所教导的教义上接受教导后,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从领袖或教义那里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可以用上千种方式来解释,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丰饶角,各人从中汲取匹配和适合自己天赋的东西,并照着自己特有的才干来解释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脏在肺部内和肺部上的作用,以及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的反作用来说明;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却又是相互结合的。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呼吸;但心脏并不通过肺部呼吸;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们都会停止行动。心脏在全身内脏内和内脏上的作用也是如此。心脏将血液输送到各个方向,各个内脏则照着它所发挥的功用的性质,也照着它的功能而从中汲取各自的份,因此,每一个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汲取血液)。

这个真理同样可以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来说明;这邪恶被称为遗传之恶,在人内和人身上起作用;源于主的良善也是如此,这良善从上面或里面起作用,而这邪恶从下面或外面起作用。如果邪恶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就不能改造,也无可指责;如果源于主的良善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同样不能改造;但由于良善和邪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当人凭自己从邪恶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凭自己从良善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既然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那么当人从魔鬼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从主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正是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够改造。

人的整个内在和整个外在也是如此。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内在在外在内和外在上起作用,但不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个计划,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那些适合它功用的计划。因为人的内在(内在是指他的自愿和可感知的心智)有一大堆观念在里面,如果这些观念通过人的口流出来,或在说话时流出来,那么这就像一阵狂风从风箱中呼啸而出一样。内在及其内容的普遍性可以比作一片海洋、花坛或花园,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适合它的功用,或说足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因为当它以某种程度的丰盛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时,它并不通过人行动,而是人凭自己从圣言那里说话和行动。主也是如此,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从祂自己或圣言那里在人里面和人身上起作用,但不通过人行动,因为当人从圣言那里行动和说话时,他就是从主那里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但这一点可通过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用更好地说明。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灵魂在身体内和身体上起作用,但不通过身体行动,而身体凭自己从灵魂那里行动。灵魂不通过身体行动,因为这两者不会互相商量和深思熟虑;灵魂不会命令或要求身体做这个或那个,或从它的口中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或乞求灵魂给予或提供任何东西;因为属于灵魂的一切也属于身体,相互和可互换地。主的神性和人身也是这样,因为主人身的灵魂是父的神性,人身是父的身体;人身不会要求它自己的神性告诉它说什么、做什么。因此,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来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 27)

“到那日”是指祂得了荣耀之后,也就是说,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个奥秘来自主自己,是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的。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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