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54

154.这些要点可通

154.这些要点可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如,众所周知,使徒们受主赐的圣灵后,走遍世界大部分地区传讲福音,或口传,或通过书信传播福音的消息。他们凭自己通过主这样做;因为彼得教导和书写的方式是这一种,雅各是那一种,而约翰和保罗则又是一种,各自照自己的悟性。主将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从这源头领受多少则取决于他们的悟性,他们履行自己职责的方式取决于各自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众天使充满主,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但各自的言行依然取决于各自的心理状态;有些天使比较简单,有些则比较智慧,因而种类无限多样;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通过主来说话。
教会的所有牧师也一样,传讲真理的也好,传讲虚假的也好,每个牧师用的是自己的嘴,凭的是自己的悟性;各自都照着自己内心的引领,也就是照着他拥有的灵的引领说话。所有新教徒,无论是奉福音派之名,还是奉改革宗之名,一旦接受从路德、墨兰顿或加尔文传下来的教义,那么就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通过领袖或教义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有上千种解读方式,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聚宝盆,人人都根据自己的天资从中汲取适合并匹配自己性情的东西,然后凭自己的才能解读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在肺中运行并作用于肺,同时肺通过心自主反应来说明。这二者完全不同,却又相互联结。肺通过心自主呼吸,而不是心通过肺呼吸。若出现这种情况,这二者都会停止运作。心在全身内脏中运行并作用于它们也是如此。心将血液循环到各个部位,而内脏则汲取这血液,每个部位所汲取的份量,正好能使它履行适当功能,并照着这功能发挥作用,因而各自都有不同方式。
这一真理还可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也就是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说明。这恶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出自主的良善同样如此。不过,良善从上或从内作用,而这恶从下或从外作用。如果这恶通过此人运行,他就无法被改造,当然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同样,如果出自主的良善通过此人运行,这种情况下,他也无法被改造。但由于良善与邪恶皆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故人若凭自己通过邪恶行事,就会招来罪责;若凭自己通过良善行事,则仍是清白无罪的。由于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所以人若通过魔鬼行事,就有罪了,若通过主行事,就无罪了。正是人人所享有的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得以改造。
这和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内在与外在是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在一起。内在在外在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外在,但不是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种打算,但外在仅从中选择那些有用的。人的内在,是指他的自发而又有洞察力的心智(voluntary and perceptive mind);那里有一大堆的观念,这些观念若脱口而出,就会象风箱鼓出的大风。由于内在涉及共性,所以它好比海洋、花坛或花园,外在只从中拣选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当圣言丰丰满满地存在于人的内在时,他凭自己通过圣言说话、行动,而不是圣言通过他行动。主也一样,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主凭自己,或通过圣言在人内运行,并作用于人,而不是通过人。因为人通过圣言行动和说话,就是通过主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这一点通过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来说明更贴切。灵魂与身体是不同的,然而又相互结合在一起。灵魂不是通过身体,而是在身体里面运行,并作用于身体。身体凭自己通过灵魂行动。灵魂并非通过身体行动,因为它们不会彼此商讨和争论,灵魂也不会命令或请求身体做这做那,或要求它用自己的嘴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灵魂给它什么或提供什么,因为凡属灵魂的,也属身体,反之亦然。主的神性和人性也是这样,因为父的神性就是祂人性的灵魂,人性则是祂的身体。这人性不会要求它的神性去说什么或做什么。所以,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27)
“到那日”表祂得荣耀之后,即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是主自己所揭开的秘密,是为了那些将要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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