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这一点可通过各种理性考虑来说明。例如,众所周知,使徒们从主那里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后,走遍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传福音,并以口头和书信的形式来传播;这是他们凭自己从主那里如此行的。彼得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雅各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约翰以另一种方式,保罗又以一种方式,各人都根据自己特有的聪明来教导和写作。主以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照着各人感知的品质而从中取了一部分,并照着各人能力的品质来使用它。主充满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但每位天使都照着他自己的心智状态而说话和行动,有些天使简单,有些天使智慧,因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从主那里说话(和行动)。
教会的每个牧师都是如此,无论他处于真理,还是处于虚假。每个牧师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聪明,每个牧师都出于自己的心智,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所拥有的灵说话。以所有新教徒为例,无论是被称为福音派的,还是被称为改革宗的;他们在路德、梅兰希顿或加尔文所教导的教义上接受教导后,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从领袖或教义那里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可以用上千种方式来解释,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丰饶角,各人从中汲取匹配和适合自己天赋的东西,并照着自己特有的才干来解释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脏在肺部内和肺部上的作用,以及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的反作用来说明;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却又是相互结合的。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呼吸;但心脏并不通过肺部呼吸;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们都会停止行动。心脏在全身内脏内和内脏上的作用也是如此。心脏将血液输送到各个方向,各个内脏则照着它所发挥的功用的性质,也照着它的功能而从中汲取各自的份,因此,每一个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汲取血液)。
这个真理同样可以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来说明;这邪恶被称为遗传之恶,在人内和人身上起作用;源于主的良善也是如此,这良善从上面或里面起作用,而这邪恶从下面或外面起作用。如果邪恶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就不能改造,也无可指责;如果源于主的良善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同样不能改造;但由于良善和邪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当人凭自己从邪恶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凭自己从良善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既然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那么当人从魔鬼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从主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正是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够改造。
人的整个内在和整个外在也是如此。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内在在外在内和外在上起作用,但不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个计划,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那些适合它功用的计划。因为人的内在(内在是指他的自愿和可感知的心智)有一大堆观念在里面,如果这些观念通过人的口流出来,或在说话时流出来,那么这就像一阵狂风从风箱中呼啸而出一样。内在及其内容的普遍性可以比作一片海洋、花坛或花园,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适合它的功用,或说足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因为当它以某种程度的丰盛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时,它并不通过人行动,而是人凭自己从圣言那里说话和行动。主也是如此,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从祂自己或圣言那里在人里面和人身上起作用,但不通过人行动,因为当人从圣言那里行动和说话时,他就是从主那里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但这一点可通过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来更好地说明。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灵魂在身体内和身体上起作用,但不通过身体行动,而身体凭自己从灵魂那里行动。灵魂不通过身体行动,因为这两者不会互相商量和深思熟虑;灵魂不会命令或要求身体做这个或那个,或从它的口中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或乞求灵魂给予或提供任何东西;因为属于灵魂的一切也属于身体,相互和可互换地。主的神性和人身也是这样,因为主人身的灵魂是父的神性,人身是父的身体;人身不会要求它自己的神性告诉它说什么、做什么。因此,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来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 27)
“到那日”是指祂得了荣耀之后,也就是说,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个奥秘来自主自己,是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的。
399.(3)总体上的爱
(a)人的真生命本身就是他的爱,爱怎样,生命就怎样,事实上,整个人就怎样;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但正是占统治地位的爱或主导爱造就了人。这爱有许多从属于它的爱,都是从它那里衍生出来的。这些爱虽表面上不同,但都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形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就像其它爱的国王和首领;它引导它们,并通过作为中间目的的它们来看待和专注于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是所有目的中的首要目的,也是最终目的),它既直接、也间接地这样做。
(b)主导爱的对象就是那被爱胜过一切的东西。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在他的意愿中,并构成他的真生命本身。例如,一个爱财富胜过一切,无论是金钱还是财产的人,不断研究如何获得它;当获得它时,他从至内在感到快乐,当失去它时,也从至内在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心在它里面。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考虑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行事,因为他的生命是自我的生命。
(c)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目的;他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这个目的。它潜伏在他的意愿中,就像河中的暗流,甚至当他在其它事时,它也吸引他,并把他带走,因为这就是那影响或驱使他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所寻找和发现的爱;当感知到它时,他就通过它要么掌控对方,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d)人与他生命的主导特征完全一样,或说他的性质完全是由他生命中的主导原则塑造的。他因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而与其他人不同;如果他是良善的,他的天堂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如果他是邪恶的,他的地狱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正是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构成了他的意愿本身、自我和性质,因为它是他生命的存在(实体)本身。死后,它无法改变,因为它是这个人自己。
(e)给人带来快乐、满足和幸福的一切完全来自他的主导爱,并与这爱相一致。因为人称他所爱的东西是快乐的,因为他感觉它是快乐的。他也可能称他所思想但不爱的东西是快乐的,但这不是他生命的快乐。人的爱之快乐对他来说,就是良善;凡不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邪恶。
(f)有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源于这两种爱,如同源于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源于这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后两种爱占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g)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对主的爱和对邻的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掌权;它们因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掌权;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h)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天堂的爱,如前所述,打开并形成内在属灵人,因为它们住在那里;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当占主导地位时,则照着它们统治的程度和性质而关闭和摧毁内在属灵人,使人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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