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此处作工和差圣灵意思一样,因为上述活动,就是一般来说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赦罪,得救,都是主的作为,尽管如今它们都被归给了单独为神的圣灵。主通过父执行这些事,反过来不行。这一点首先要通过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很多理性论据来说明。以下圣言经文有助于证明这一点:
我要从父那里给你们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些经文清楚表明,是主差圣灵来,也就是说,是主执行如今被归给单独为神的圣灵的那些事。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祂得着荣耀后,就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保惠师“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不会凭自己通过圣子赐下这些恩惠,而是圣子凭自己通过父这样做: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还有: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并进入圣子作工,而非通过圣子作工;主凭自己通过祂的父作工。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声称,真理的圣灵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出来,进入子,并通过父从子而出。所以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20)
主的这些清清楚楚的声明将基督教界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差圣灵给人;也将希腊教会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直接差圣灵。主凭自己通过父神差圣灵,反过来不行。这一真理来自天堂,众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它之前从未揭示给世人。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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