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此处作工和差圣灵意思一样,因为上述活动,就是一般来说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赦罪,得救,都是主的作为,尽管如今它们都被归给了单独为神的圣灵。主通过父执行这些事,反过来不行。这一点首先要通过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很多理性论据来说明。以下圣言经文有助于证明这一点:
我要从父那里给你们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些经文清楚表明,是主差圣灵来,也就是说,是主执行如今被归给单独为神的圣灵的那些事。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祂得着荣耀后,就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保惠师“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不会凭自己通过圣子赐下这些恩惠,而是圣子凭自己通过父这样做: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还有: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并进入圣子作工,而非通过圣子作工;主凭自己通过祂的父作工。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声称,真理的圣灵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出来,进入子,并通过父从子而出。所以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20)
主的这些清清楚楚的声明将基督教界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差圣灵给人;也将希腊教会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直接差圣灵。主凭自己通过父神差圣灵,反过来不行。这一真理来自天堂,众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它之前从未揭示给世人。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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