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5)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运作与差遣圣灵是一样的,因为前面提到的运作都是主的运作,一般来说,这些运作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但如今它们都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主从父那里,或说代表父执行这些运作,而不是反过来,这一点首先要从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许多理性论据来说明。通过以下圣言经文从圣言来证明: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从父出来的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差遣了圣灵,也就是说,是祂执行了如今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的这些运作;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荣耀之后,祂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保惠师“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并不凭自己通过子运作这些能量,或执行这些过程,而是子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它们: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别处: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运作,并作用于圣子,而不是通过圣子运作;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因为祂说:
父的一切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说,真理的灵从父出来(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神那里出来进入子,并由父那里从子出来。因此,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 20)
主的这些明确宣告使基督教界的错误和希腊教会的错误都暴露无遗:基督教界的错误是,父神差遣圣灵到人那里;希腊教会的错误是,父神直接差遣圣灵。主凭自己从父神那里差遣圣灵,而不是反过来,这个真理来自天堂。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迄今为止,它还没有向世人透露。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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