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前面(TCR 150节)已经说明,人的拯救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后目的;由于最初和最后目的包含中间目的在里面,所以可推知,前面提到的属灵能量同时存在于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相继出现的。因为人类心智像它的身体一样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在智慧上成长。因此,心智从一个区域被提升到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区域被提升到属灵区域,从属灵区域被提升到属天区域。在属天区域,人有智慧;在属灵区域,他有聪明;在最低或属世区域,他有知识。但心智的这种提升只有随着人为自己获得真理,并将其与良善结合才能逐渐实现。这和人盖房子是一样的:他首先为它采购材料,如砖、瓦、梁和椽子,然后打地基、砌墙、分隔房间、装上门,在墙上安装窗户,并建造从一层到另一层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出现在目的中,这目的就是他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生活空间。建教堂也是如此:建教堂所需的一切都包括在目的,即对神的敬拜中。其它一切事物都是如此,如花园、田地,以及工作和生意;目的本身为自己提供实现它的必要手段。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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