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前面章节(150节)已说明,人的救恩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终目的。由于最初和最终目的里面含有居间目的,故可知,上述属灵的恩惠同时也在主里面,并通过主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依次出现的。因为人心智的成长类似于身体的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则在智慧上成长。心智也是从一个区域被提升至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再从属灵层被提升至属天层。人在属天层是有智慧的,在属灵层是聪明的,在最低层是有知识的。不过,心智的这种提升只能随着人为自己获取真理,并将其与良善联结起来而不时发生。这和盖房子一个道理:首先要买材料,如砖、瓦、木板、横梁等,然后打地基、砌墙、分出各个居室、装上门窗,建各层间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包括在所关注的目的中,这目的就是建造者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住所。这也类似于盖教堂:盖教堂的所有细节都包括在敬拜神这个目的中。这和其它事也一样,如建花园、开农场,以及职业或生意;目的本身就具有实现它的必要支持。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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