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1.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仅仅承认祂只需理解力部分所产生的某些思维就行了;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意愿那部分也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所以,若人仅仅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承认,那他仅用一半的心思靠近主;但他若行出来,就是在用全部的心思靠近主;这才叫信。另一方面,人能将自己的心一分为二,并迫使它的表面高飞,而它的肉体却沉了下去;他就这样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他并没有追随自己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中;因此,他向地狱飞去;当他在那里沉浸在自己的乐趣中,并品尝魔鬼的新酒时,他一脸享受,眼里仿佛闪烁着火花,从而伪装成光明天使。凡承认主,却不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类撒旦。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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