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1.相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因为仅仅承认祂只需要理解力部分的某种思维;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要意愿部分的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或属于理解力,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或属于意愿。因此,当人的承认只来自理解力的思维时,他只用其心智的一半来靠近主;但当他遵行祂的诫命时,他用其整个心智来靠近祂,这就是相信。而另一方面,人能分裂自己的心,并强迫它的浅层部分或表面高飞,而他的肉体却下沉;因此,他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这个人自己却不追随自己向上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里;因此,他往地狱那里飞;当他在那里向他肉感的快乐献祭,向魔鬼浇祭奠的新酒时,他脸上带着欢乐,眼睛里闪着火花,因此,他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那些承认主,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样的撒但。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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