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0.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就会接受这些属灵的恩惠(142节),因为祂自己就是救恩和永生。祂就是救恩,因为祂就是救主,这就是耶稣之名的含义;祂就是永生,因为祂在这些人里面,凡在祂里面的,都有永生。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永生”(约翰一书5:20)。既然祂是救恩和永生,那么可知,祂也是引向救恩和永生的一切方法或途径。因此,祂就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最终得救的全部。主在每个人里面赐下这些恩惠,确切地说,祂努力将它们给出去。当人预备好自己,并适合接受它们时,主就会赐下它们。预备并使自己变得适合的活动也出自主,不过,若这个人不以乐意的灵来接受它们,那么主也不能超越这种努力,以引入它们。然而,这种努力是永不停止的。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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