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凡承认信一位神,并发自内心敬拜祂的人都处于地上圣徒和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这些人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还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是与其全部和每一个居民结合。因为他们全都如同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裔。他们的性情、举止、特征都相似,他们凭此识别彼此。天使天堂按照对良善之爱的多样性而和谐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多样性以一个普遍之爱为中心,就是对神的爱。凡承认相信并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世主和再造者之人,都是从这爱而生的。
但对于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以及那些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的人,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割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一位自身都是神,将有别于其它位格的特定品质或属性归给各个位格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不同。由此不仅造成神一体性的解体,还导致神学本身的解体,同样造成专注于此的人类心智的解体。除了纠缠于有关教会事物的支离破碎的想法外,还能有什么结果?本书附录将证明,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裂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本身是神,就等于否认神。这就象是有人进了神殿去敬拜,却发现祭坛的牌位上画有一位如古时的神,一位如大祭司的神,和如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并且底下注明说:“这三个是一位神”。或象他看到的是由三个头一个身子,或三个身子顶着一个头的人所代表的一体和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是骇人的,若有人抱着这种想法进入天堂,他必会一头栽下来,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三个头是指本质,这个身子或三个身子是指不同的属性。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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