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凡承认信一位神,并发自内心敬拜祂的人都处于地上圣徒和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这些人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还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是与其全部和每一个居民结合。因为他们全都如同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裔。他们的性情、举止、特征都相似,他们凭此识别彼此。天使天堂按照对良善之爱的多样性而和谐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多样性以一个普遍之爱为中心,就是对神的爱。凡承认相信并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世主和再造者之人,都是从这爱而生的。
但对于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以及那些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的人,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割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一位自身都是神,将有别于其它位格的特定品质或属性归给各个位格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不同。由此不仅造成神一体性的解体,还导致神学本身的解体,同样造成专注于此的人类心智的解体。除了纠缠于有关教会事物的支离破碎的想法外,还能有什么结果?本书附录将证明,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裂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本身是神,就等于否认神。这就象是有人进了神殿去敬拜,却发现祭坛的牌位上画有一位如古时的神,一位如大祭司的神,和如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并且底下注明说:“这三个是一位神”。或象他看到的是由三个头一个身子,或三个身子顶着一个头的人所代表的一体和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是骇人的,若有人抱着这种想法进入天堂,他必会一头栽下来,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三个头是指本质,这个身子或三个身子是指不同的属性。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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