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8

148.这类人的内在

148.这类人的内在和外在可以比作包着糖衣的毒药,也可以比作先知门徒采摘的野瓜,他们把野瓜放进汤里,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纪下4:38-41)。他们还可以比作从地里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他们就像强盗,住在城里时是市民,行为道德,说话理性;但当回到森林时,他们就成了野兽。或者他们就像海盗,在岸上是人,但在海上就是真正的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城里漫步时,就像披着羊皮的豹子,或穿着人的衣服、戴着人脸面具的猿猴。他们也可以比作涂脂抹粉的妓女,穿着绣有花朵的白色丝绸长袍;但当回到自己家里时,她就在情人面前脱衣服,把她的疾病传染给他们。我被允许通过多年在灵界的经历得知,这就是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的神性之人的性质;因为在灵界,起初所有人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中,但后来他们的外在被除去,他们被引入他们的内在;那时,他们生活的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