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这类人的内在和外在可以比作包着糖衣的毒药,也可以比作先知门徒采摘的野瓜,他们把野瓜放进汤里,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纪下4:38-41)。他们还可以比作从地里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他们就像强盗,住在城里时是市民,行为道德,说话理性;但当回到森林时,他们就成了野兽。或者他们就像海盗,在岸上是人,但在海上就是真正的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城里漫步时,就像披着羊皮的豹子,或穿着人的衣服、戴着人脸面具的猿猴。他们也可以比作涂脂抹粉的妓女,穿着绣有花朵的白色丝绸长袍;但当回到自己家里时,她就在情人面前脱衣服,把她的疾病传染给他们。我被允许通过多年在灵界的经历得知,这就是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的神性之人的性质;因为在灵界,起初所有人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中,但后来他们的外在被除去,他们被引入他们的内在;那时,他们生活的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