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7.迄今为止,教会几乎完全不知道以下事实:人的一切意愿和思维,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言行既有内在的一面,也有外在的一面,并且人从小就被谆谆教导,要照着外在的那一面说话,无论内在有多么抵触。这就是伪装、不诚实和虚伪的来源;人就这样变得口是心非,具有双重心智。唯有那些心思简单之人的外在是出于内在思考、说话、意愿和行事。这种人就是圣言所说的简单人(如路加福音8:15;11:34等),然而他们却比那些具有双重心智的人更有智慧。一切受造物都是双重或三重的,这从人体的各个部位明显看出来。每根神经都由纤维构成,每根纤维都由原纤维构成;每块肌肉都由纤维束构成,这些纤维束则由运动纤维构成;每根动脉由内中外三层膜构成。人的心智也一样,其属灵组织就具有类似特点,因为如前所述(34,42,69节),它被分成三个不同区域。其最高区域,也就是至内层,被称为属天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低区域则被称为属世层。所有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之人的心智都在最低层进行思考。但由于这种人从小就学习教会有关属灵事物的教导,并接受它们,不过却将其置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各种科学、政治和道德事物之下,还由于这些属灵事物占据最接近言语的心智最低层,故当预备在教会和聚会中发言时,他们便利用这些东西讲话。奇妙的是,那时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并非出于自己里面的信仰在讲话和教导。而事实上,他们在自由状态下,如私下里,关闭其心智内在的那扇门便被打开,这种时候,他们有时会嘲笑自己之前公开所传讲的那些话,发自内心说,神学就是捕捉鸽子的各种诡异圈套。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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