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7.迄今为止,教会几乎不知道,在人的一切意愿和思维,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里面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从婴儿时期开始,人就被精心教导要出于外在说话,无论内在有多么不同意;这就是掩饰、奉承和虚伪的起源;人就这样变得口是心非,或说具有双重心智。只有那些外在出于内在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的人才拥有单一的心智;圣言中的“简单人”(如路加福音8:15; 11:34; 以及别处),就是指这些人。然而,他们比那些具有双重心智的人更聪明。从人体的各个部位可以明显看出,每个受造物都具有双重性和三重性。其中每根神经都由纤维构成,每根纤维都由原纤维构成;每块肌肉都由纤维束构成,而这些纤维束又由运动纤维构成;每根动脉都由三重系列的鞘构成。人类心智也是如此,其属灵组织具有相似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TCR 34, 42, 69节),人类心智分为三个不同的区域;其最高区域,也就是至内层,被称为属天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层。所有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神性的人,其心智都在最低区域进行思考。但由于这些人从婴儿时期开始,也学习了教会的属灵事物,并接受它们,但却把它们置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各种科学、政治、文明和道德的知识)之下,还由于这些属灵事物占据最接近言语的心智最低层,所以他们在教会中和公开的聚会上就出于这些来说话;令人惊奇的是,那时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真诚的信仰在说话和教导。但当他们处于自由时,就像他们在私下里或自己家里一样,关闭其心智内在的那扇门就打开了,然后他们有时会嘲笑他们之前公开宣扬的东西,心里说,神学就是捕鸽的诱人陷阱。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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