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6

146.(3)“圣灵

146.(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前面所列举的主的运作,即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罪的赦免,以及最终的拯救,从主流入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并被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接受(约翰福音6:56; 14:20; 15:4, 5)。然而,神职人员尤其接受光照和教导,因为这些与他们的职责有关,按立圣职就自带这些。此外,当牧师满怀热情地讲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默示或神启,就像主的门徒一样,主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马可福音13:11)

有些人甚至肯定地说,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流注。但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许多人在讲道时所表现出的热情是他们心里的神性运作。因为狂热分子,以及那些处于极端的教义虚假的人,甚至那些轻视圣言,敬拜自然而非神,可以说把仁爱和信仰扔进后背的袋子里的人也能感受到一种类似、甚至更强烈的热情。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会把这个袋子挂在前面,就像一种反刍的胃,他们从中提取并反刍出他们所知道的东西,作为听众的食物。热情,就本身而言,是属世人的强烈热忱,或说属世人中热的爆发。如果它拥有对真理的爱在里面,那么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每个人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了。(使徒行传2:3-4)

但如果这种热情,或强烈热忱,或热的爆发里面隐藏着对虚假的爱,那么它就像在木头里闷烧的火,这火会突然燃烧起来,并烧毁房屋。如果你否认圣言的神圣和主的神性,那么我恳请你把袋子从背上取下来打开,如你私下里自由所做的那样,你就会看到。我知道,以赛亚书中的“路西弗”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当进入教会,尤其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时,就会被一种热情冲昏头脑,对许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来自地狱之爱;比起那些其热情来自天堂之爱的人,他们会更激烈地提高嗓门,从胸中发出更深沉的叹息。后面(TCR 155节)我们会看到,除了光照和教导外,还有两种属灵运作与神职人员有关。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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