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既然主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本身,这是祂的本质本身,既然人出于自己的本质做他所做的事,那么很明显,主不断意愿将真理和良善,或信仰和仁爱植入每个人,祂也不能意愿别的。这可通过世上的许多例子来说明;如,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本质来意愿和思考,并尽可能地出于自己的本质来说话和行动;例如,一个忠诚的人拥有忠诚的思维和意图;一个诚实、正直、虔诚和信教的人拥有诚实、正直、虔诚和宗教的思维和意图;而另一方面,一个傲慢、狡猾、诡计多端、贪得无厌的人拥有与他的本质构成一体的思维和意图;一个算命的人只想着算命,或说一个占卜者只想着发预言;一个傻瓜只会喋喋不休地说反对智慧的话;总之,一位天使只沉思并实践天上的事,或说只专注于天堂,而一个魔鬼只沉思并实践地狱的事,或说只专注于地狱。动物王国的所有低级成员都是如此,如鸟、兽、鱼、虫子或昆虫,每一种都通过它的本质或性质而被认识;它的本能就来自这种性质并与其一致。植物王国也是如此,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和每一株植物,都通过它的果实和种子而被认识,其本质是它的种子和果实与生俱来的,或说被培育成果实和种子;它只能产生类似它的东西和它自己的种类;事实上,每一种土壤和粘土,每一种石头,无论贵重的,还是普通的,每一种矿物和金属,都是根据它的本质来评估或判断的。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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