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既然主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本身,这是祂的本质本身,既然人出于自己的本质做他所做的事,那么很明显,主不断意愿将真理和良善,或信仰和仁爱植入每个人,祂也不能意愿别的。这可通过世上的许多例子来说明;如,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本质来意愿和思考,并尽可能地出于自己的本质来说话和行动;例如,一个忠诚的人拥有忠诚的思维和意图;一个诚实、正直、虔诚和信教的人拥有诚实、正直、虔诚和宗教的思维和意图;而另一方面,一个傲慢、狡猾、诡计多端、贪得无厌的人拥有与他的本质构成一体的思维和意图;一个算命的人只想着算命,或说一个占卜者只想着发预言;一个傻瓜只会喋喋不休地说反对智慧的话;总之,一位天使只沉思并实践天上的事,或说只专注于天堂,而一个魔鬼只沉思并实践地狱的事,或说只专注于地狱。动物王国的所有低级成员都是如此,如鸟、兽、鱼、虫子或昆虫,每一种都通过它的本质或性质而被认识;它的本能就来自这种性质并与其一致。植物王国也是如此,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和每一株植物,都通过它的果实和种子而被认识,其本质是它的种子和果实与生俱来的,或说被培育成果实和种子;它只能产生类似它的东西和它自己的种类;事实上,每一种土壤和粘土,每一种石头,无论贵重的,还是普通的,每一种矿物和金属,都是根据它的本质来评估或判断的。
481.没有人否认,人在属世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人是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拥有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因为如前所示(TCR 362-364节),主从上面或里面以神性良善和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一种不同于动物生命的生命吹入人,赋予他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出于它们行事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身上夺走。由此可推知,主的渴望或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变得属灵,他为此而生。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变得属灵,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用手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给每个人,甚至被赐给魔鬼,从未被夺走,这一点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一次,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中,有一个人被带到灵人界,在那里,天使们从天上问他,他是否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神性属灵事物。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被问到他为何不接受这些东西时,他说,他不爱它们,因而不意愿它们。当他被告知,他能意愿它们时,他对此感到惊讶,声称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天使们以名声的荣耀及其快乐激发他的理解力;当他感受到这种荣耀及其快乐时,他就意愿它们,甚至爱它们。但很快,他被送回到他以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是个掠夺者或强盗,通奸者和诽谤邻舍的人;然后,他不再理解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不意愿它们。由此清楚可知,人凭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为人,没有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会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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