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4

144.我们读到:

144.我们读到:

当耶稣受洗时,天开了,约翰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马太福音3:16; 马可福音1:10; 路加福音3:21, 22; 约翰福音1:32, 33)

这种事发生,是因为洗礼表示重生和洁净;鸽子具有同样的含义。谁看不出鸽子不是圣灵,圣灵也不是鸽子?鸽子经常出现在天堂;每当它们出现时,天使们就知道它们是附近一些人关于重生和洁净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的对应。因此,一旦他们接近这些人,并与他们谈论其它某个主题,而不是鸽子出现时他们所思想的主题,鸽子就会立刻消失。先知们看到的许多事物也是如此,如约翰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上(启示录14:1;以及其它地方)。谁不知道主不是那羔羊,也不在羔羊里面,羔羊只是祂纯真的一个代表?这清楚表明了那些从主受洗时所看见降到祂身上的鸽子,和同时从天上听见的声音,即“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3:16-17)中推断出三位格的三位一体之人的错误。施洗约翰所说的话就是指主通过信仰和仁爱使人重生: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是指通过属于信仰的神性真理和属于仁爱的神性良善使人重生。主的这句话也是这个意思: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在此处,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水”都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真理,而“灵”表示源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良善的真理。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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