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功效的产生就是主差给那些信祂,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之人的圣灵的职责。这就是以下及其它经文中“灵”所表示的: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新灵。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27;11:19)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12)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期盼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期盼你。(以赛亚书26:9)
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在这些经文中,“新心”表行善的意愿,“新灵”表对真理的理解。主只在那些行善并信真理的人,即那些具有仁之信的人里面实施这些事,这一点从上面这些话,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这个词非常清楚地看出来。人这一方必须有所行动,这一点从“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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