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能量的运作,或强大效果的产生,就是圣灵,主差圣灵到那些相信祂,并预备自己接受祂的人那里去。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灵”的意思;以西结书: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我要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 27; 11:19)
诗篇:
神啊,求你为我造一颗清洁的心,在我里面更新一个坚定的灵。求你使我复得你拯救的喜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 1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以赛亚书: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等候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等候你。(以赛亚书26:9)
以西结书:
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以及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一个新灵”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主在那些实行良善,相信真理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里面运作这些事,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就人而言,他必须采取行动,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55.谁看不出,没有一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国、州或议院不是由法律建立的,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从而构成它的政府形式?在每一种情况下,正义法都是第一位的,或处于最高位置,政治法是第二位的,经济法是第三位的。如果将这些法律体系与人来对比,正义法构成头,政治法构成身体,而经济法构成衣服;因此,经济法可以像衣服一样改变。至于神建立教会的秩序,其主要关注点是:神,以及秩序所面向的邻舍,必须在教会的每一个事物和一切事物中。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与神有关的律法构成教会的头,与邻舍有关的律法构成它的身体,而仪式的律法构成它的衣服;因为除非有仪式的律法将前者保持在它们的秩序中,否则这就好像身体被剥光了,暴露在夏天的炎热和冬天的严寒中,或好像圣殿的墙壁和屋顶被拆除,让圣所、祭坛和讲坛在光天化日之下了暴露于多种暴行或各种亵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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