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功效的产生就是主差给那些信祂,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之人的圣灵的职责。这就是以下及其它经文中“灵”所表示的: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新灵。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27;11:19)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12)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期盼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期盼你。(以赛亚书26:9)
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在这些经文中,“新心”表行善的意愿,“新灵”表对真理的理解。主只在那些行善并信真理的人,即那些具有仁之信的人里面实施这些事,这一点从上面这些话,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这个词非常清楚地看出来。人这一方必须有所行动,这一点从“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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