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能量的运作,或强大效果的产生,就是圣灵,主差圣灵到那些相信祂,并预备自己接受祂的人那里去。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灵”的意思;以西结书: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我要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 27; 11:19)
诗篇:
神啊,求你为我造一颗清洁的心,在我里面更新一个坚定的灵。求你使我复得你拯救的喜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 1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以赛亚书: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等候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等候你。(以赛亚书26:9)
以西结书:
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以及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一个新灵”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主在那些实行良善,相信真理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里面运作这些事,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就人而言,他必须采取行动,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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