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功效的产生就是主差给那些信祂,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之人的圣灵的职责。这就是以下及其它经文中“灵”所表示的: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新灵。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27;11:19)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12)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期盼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期盼你。(以赛亚书26:9)
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在这些经文中,“新心”表行善的意愿,“新灵”表对真理的理解。主只在那些行善并信真理的人,即那些具有仁之信的人里面实施这些事,这一点从上面这些话,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这个词非常清楚地看出来。人这一方必须有所行动,这一点从“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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