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2

142.(2)一般来

142.(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这就是主在那些信祂、调整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让祂住在自己里面之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功效。这一切是凭着神圣真理来成就的,对基督徒来说,则是凭着圣言来成就的;这是让人靠近主,并让主进入人里面的唯一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主是神圣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真理。但必须明白,神圣真理通过良善起作用,正如信被仁所激发;因为信无非是真理,仁无非是良善。正是凭着通过良善起作用的神圣真理,换句话说,凭着仁所激发的信,人才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并根据这些的发展和增长而从恶中洁净;从恶中洁净就是使罪得赦。不过,要逐一解释主的所有这些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项行动都需要详细分析,既要通过圣言证实,又要理性说明,此处不宜展开论述。因此,读者可参阅本书下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392-462节)、信(336-391节)、自由选择(463-508节)、悔改(509-570节)、改造和重生(571-625节)。要知道,主在每个人里面不断实施这些救赎方法,因为它们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主渴望拯救每个人。故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主所关注的目的,意愿目的也会意愿方法。主的到来、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人的救赎(马太福音18:11;路加福音19:10)。由于人的救赎过去是,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故可知,上述行动是居间目的,而救赎则是最终目的。

诠释启示录 #512

512.“海的第三部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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