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2.(2)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一般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罪的赦免,最终是拯救。这些按顺序是主在那些相信祂,调整并预备自己接受祂,成为祂住所的人里面所运作的能量,或说这些是主在他们里面所产生的一系列美德,或一个接一个的强大效果。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对基督徒来说,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因为圣言是人接近主的唯一媒介,也是主进入的唯一媒介。如前所述,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性真理。但必须理解为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与来自仁爱的信仰是一样的,因为信仰只是真理,仁爱只是良善。正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说,通过来自仁爱的信仰,人才得以改造、重生,然后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并照着这些的进程和发展而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洁净就是罪的赦免。但主的所有这些运作无法一一解释,因为每一种运作都需要自己的分析,以及来自圣言的证实和理性说明,这里不是解释的地方。因此,读者可以参考本书后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爱(TCR 392-462节)、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愿或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必须知道的是,主不断在每个人里面运作这些拯救的恩典,或说一直在每个人里面实施这些拯救的过程,因为它们是通往天堂的台阶,主渴望拯救每个人。因此,拯救所有人是祂的目的,意愿目的的,也意愿方法。主的降临、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拯救人 (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19:10)。由于拯救人过去是,并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所以可推知,刚才提到的运作是居间目的,而拯救是最终目的。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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