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2.(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这就是主在那些信祂、调整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让祂住在自己里面之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功效。这一切是凭着神圣真理来成就的,对基督徒来说,则是凭着圣言来成就的;这是让人靠近主,并让主进入人里面的唯一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主是神圣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真理。但必须明白,神圣真理通过良善起作用,正如信被仁所激发;因为信无非是真理,仁无非是良善。正是凭着通过良善起作用的神圣真理,换句话说,凭着仁所激发的信,人才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并根据这些的发展和增长而从恶中洁净;从恶中洁净就是使罪得赦。不过,要逐一解释主的所有这些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项行动都需要详细分析,既要通过圣言证实,又要理性说明,此处不宜展开论述。因此,读者可参阅本书下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392-462节)、信(336-391节)、自由选择(463-508节)、悔改(509-570节)、改造和重生(571-625节)。要知道,主在每个人里面不断实施这些救赎方法,因为它们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主渴望拯救每个人。故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主所关注的目的,意愿目的也会意愿方法。主的到来、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人的救赎(马太福音18:11;路加福音19:10)。由于人的救赎过去是,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故可知,上述行动是居间目的,而救赎则是最终目的。
1167.“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和属世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043, 1044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圣治的律法是,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行善,这种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这条律法可通过十诫来说明。以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为例。那些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偷盗的欲望,从而抵制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之人心里说,这种事绝不可以做,因为它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神,本身是地狱的,因而本身是邪恶;经过几次短暂的争战之后,这些人便从这种邪恶中退出,并被主引向被称为诚实和公正的良善。这时,他们开始思想这些良善,出于它们仰望它们,或说出于对它们品质的感知而看到它们,出于诚实看到诚实,出于公正看到公正;后来,随着他们避开并厌恶这种欲望的邪恶,他们爱上这些良善,并出于爱,而不是出于强迫实行它们。这些良善来自主,因为它们是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当对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仍留在人身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出于诚实而诚实地行事,或不能出于公正而公正地行事,只能出于自我行事。他诚实、公正地行事,只是为了获得诚实和公正的信用,为了他所着眼的目的,即: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荣誉。这些目的在他的良善中,良善的整个品质都源于这个目的。这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因为它的品质源于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得利益的目的。谁都能看出,这种良善不能成为良善本身,直到邪恶被移除。十诫的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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